
一、刑事案件关押看守所一般多少天
刑事案件嫌疑人在看守所关押时间因不同诉讼阶段而异。
侦查阶段,一般拘留期限为3天,可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天。检察院审查批捕时间是7天。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
审判阶段,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所以,从被刑事拘留到一审判决,关押时间可能从几个月到一年多不等。
二、刑事案件关于刑期的计算是怎样的
刑期计算因刑罚种类而异。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同样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若被减为有期徒刑,则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剩余刑期。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先行羁押的时间,不折抵死缓及之后有期徒刑的刑期。
三、刑事案件关于刑期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刑事案件刑期计算有以下规则:
1.管制:《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因为管制是限制自由,羁押是剥夺自由,所以折抵比例不同。
2.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羁押剥夺自由与拘役、有期徒刑性质类似,故按1:1折抵。
3.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从死缓期满之日起算。
需注意,判决执行之日并非判决宣告之日,而是指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
当我们关注刑事案件关押看守所一般多少天的时候,需明确这一期限并非固定数值,而是随案件所处阶段动态变化。刑事拘留阶段最长37天,但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关押期限会延长至案件办结;若案件涉及多人多罪、事实复杂,还可能依法延长侦查、审查起诉周期。此外,关押期间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律师可协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减少不必要的关押。你是否对案件各阶段关押期限计算、取保候审申请条件等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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