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孙培伦。他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知识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孙培伦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他不仅是该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还拥有诸多头衔,如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执业多年来,他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孙培伦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领域。他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孙培伦律师的专业能力。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原告依约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同时请求法院调低违约金。
孙培伦律师代理原告后,展开了一系列关键行动。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完工后双方确认的施工面积测量记录、通话录音等,还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在法律适用上,他精准引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依据合同中“20日内未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反驳被告“未验收不付款”的抗辩,同时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
在违约责任主张方面,律师配合法院对违约金合理性进行审查,接受法院酌定调整。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指出其未提供有效证据,依法不应采信。在律师费主张上,他充分利用合同中“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约定,提交相关发票及合同,确保该项费用获法院全额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尚欠工程款,逾期付款构成违约,酌定违约金,支持律师费,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被告需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在这个案件中,孙培伦律师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高效债权回收。他通过合同解读、证据构建、违约责任论证及诉讼策略优化,切实维护了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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