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二、拆迁补偿款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1、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以上是小编为你做的介绍,关于“企业取得的拆迁补偿缴纳所得税”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小编为你总结至此,关于企业取得拆迁补偿金是否要缴纳所得税要分情况来讨论。首先,如果拆迁后,企业选择重置,恢复原有面貌的,以及需要技术升级的,超出这些费用的拆迁补偿金需要缴纳所得税;其次,如果企业选择不重置的,应将拆迁涉及到额固定资产以及变卖资产减去重置余额计入所得额,缴纳所得税。企业在五年的搬迁计划之中,期间获得的搬迁收入,不计入企业应缴纳所得税的范围。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