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583人
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法》没有关于待岗的问题的规定;但是待岗不同于解除合同,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待岗期间单位应发放最低生活费,仍然要为员式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

1、《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

一、为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劳动管理力度,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待岗人员是指在机构调整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竞聘岗位或无科研任务而未予聘任的职工。

三、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工资待遇按如下原则办理:1. 自列为待岗人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工资待遇不变(不含绩效津贴和项目负责人岗位补贴等款项),第四个月起,只发职务工资、医药补贴、托儿补贴、物价补贴、房租提价补贴等工资款项(含今后新增的有专项经费支持的政策性补贴款项);若上述所发工资款项之和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则改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 若六个月内仍未聘任上岗,从第七个月起,按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

四、待岗人员暂由人事部门管理,其工资及行政关系转归所组织人事处。

五、待岗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于具备上岗条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竞聘的待岗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1) 第一次给予告诫,并按北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生活费;(2) 第二次停发全部工资;(3) 第三次予以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

七、对未经组织批准且未办理任何手续又到其他单位谋职的待岗职工,除停发全部工资外,并按旷工办理。对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且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按除名处理。

2、待岗工资标准概念

待岗工资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待岗工资标准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 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通过上文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可以了解到,不同性质的待岗就有不同的规定,如果是企业的经济原因,或者员工的违反公司知道造成损失的原因。只要员工是待岗状态,企业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支付员工工资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但是,如果是员工未经批准自行待岗的,企业给予警告后,可以不支付工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4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4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5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1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关于待岗《劳动合同法》中有什么规定
在《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待岗时,企业是需要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如协商一致,可以降低支付最低工资,如未和企业协商一致,是可以要求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会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进行赔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员工待岗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员工待岗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待岗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员工待岗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离岗退养的待遇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生活待遇基本组成部分
1、退养人员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其中,由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的滞后,规定年度内计算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去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前年标准确定;
2、由于要在“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后才能核定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因此规定在计算基本生活费时,职工离岗退养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按上年标准计算。
3、对基本生活费低于2200元/月的,按基本生活费+2200的平均值,作为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
4、所有退养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费补贴600元。
5、退养人员生活费待遇,从签订离岗协议的次月起执行。
二、离岗退养人员管理原则
1、各单位应按照111号令的规定,遵循“尚差五年、本人申请、企业批准”的原则,开展职工离岗退养的相关工作。
2、单位对退养人员应建立管理台账,特别是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后期管理工作。
3、已批准办理离岗退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重新上岗,也不能返聘使用。
4、各单位应加快内部岗位和人员的调整和整合工作,创新劳动组织,充分使用好在岗人力资源,减小因人员退养对当前工作的影响。
5、对于离岗退养人员,按单位人均基本工资和退养人数,核减单位基本工资,事业部、生产厂和子公司的业绩工资基数不变;其他单位业绩工资基数年内不作调整,次年按生产单位每减少1人带来的人均业绩工资基数增量予以调整(不减人单位不享受该基数增量)。
6、集团公司对退养人员生活费单列,各单位据实发放。
三、其它补助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基本生活费不变,仅按新的生活费补贴标准对应原标准补贴额进行补差。
2、2014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退养的,按本办法确定的离岗退养生活费待遇计算办法,重新计算离岗退养生活费,如有差异,按就高原则执行。两类人员新的生活费待遇标准,从本办法下发的次月起执行。
3、离岗退养职工可按离岗时上年工资收入,确定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后期原则上不作调整。
4、在后期集团公司工资总额有增长时,可按增幅的一定比例增加离岗退养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记载额度。对担心影响当期实际收入,不愿提高缴费工资基数水平的职工,可向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单位在签署意见后转人力资源部办理。
5、离岗退养职工生活费核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在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增长时,可按增幅的一定比例,在集团公司经济能力可承受范围内适当增加离岗退养人员生活补贴。在集团公司工资总额下降时,离岗退养人员的生活费待遇不减。
6、办法中生活费待遇计算办法及标准,仅限在当年当月满足退养条件并在当年当月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若由于个人原因,满足退养条件时未办理退养而在以后办理退养的生活费待遇,将根据情况下调生活补贴50%—100%。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员工待岗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员工在待岗期间,还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未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跟其他的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在待岗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正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可以比平时工资低,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公司想给员工待岗?待岗通知怎么写?该有些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公司要求你回家待岗,有没有提供书面的通知或者公告,建议你保留相关的证据,如果公司的行为违法的话,你可以向公司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具体是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赔偿金;
如果公司的行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规定的其中一条规定,你是可以向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样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待岗能不能属于劳动争议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员工待岗能不能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工伤养老保险待岗在家养老和待岗在家养老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伤养病是属于因为工伤原因不能为单位提供劳动,而待岗是属于单位没有为员工安排工作,出现的原因不同。工伤期间有一定时间段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由单位按月支付,保持原工资福利不变。而待岗期间,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待遇是不一样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因为前不久受了伤,然后就一直在家休息,处于待岗期,现在家里出了点事儿,就打算辞了,那么待岗期间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如果劳动者在待岗期间是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或者是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的,并且用人单位未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的,劳动者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劳动者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如果劳动者不离职的,在待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劳动报酬。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各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确定。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到受理本人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公司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会保险公司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的《失业就业登录证》和相应的求职证明,同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无工作单位参保,劳动者可以找当地的参保代理机构参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