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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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征地房屋补偿安置过程中从事房屋及其附属物评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估价技术行为应当符合本细则的要求。第三条 征地房屋补偿安置估价对象为征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内经现场查勘认定的被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
《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仪征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维护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征地房屋补偿安置过程中从事房屋及其附属物评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估价技术行为应当符合本细则的要求。

第三条 征地房屋补偿安置估价对象为征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内经现场查勘认定的被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

第四条 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能源和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房屋补偿价格根据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因素予以评估确定:

房屋评估价格=房屋建筑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作价款;

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重置价×房屋成新率×房屋层高增减率。

第六条 房屋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有权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对不能提供产权证及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按下列方式认定建筑面积:

(一)2007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结构正规住宅房屋,按实际面积予以认定,简易结构房屋不予认定。

(二)2007年12月31日后建造的住宅房屋,不予认定。

第七条 房屋重置价格的确定,由评估人员根据现场查勘房屋的结构、装修及设施设备状况对照溧阳市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确定。

第八条 房屋的成新率根据建筑物的耐用年限结合实际保养程度确定。

第九条 房屋层高是指地坪面与上层板顶面之间的高度,前后檐高不等的,以平均高度计算。不同结构类型的房屋标准层高分别为:框架结构3.6米,混合结构2.9米,砖木结构2.7米。层高调整方法为对照标准屋层高每增减20cm,房屋重置价格增减2%。

第十条 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评估参照附件3。

第十一条 凡征地房屋补偿安置估价中涉及原始成本测算、机电设备估价、工程造价分析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委托有资格从事该类业务的机构单独估价。

第十二条 本细则未能涵盖的其他估价情况,按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处理。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

本细则发布前已公告实施的征地房屋拆迁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的相关内容,评估机构应该严格按照“细则”进行房屋评估。该“细则”对房屋补偿费计算公式、房屋面积计算、房产重置价格确定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因为房屋拆迁补偿涉及到原住户的根本利益,所以必须保证拆迁补偿款发放的合理,使居民得到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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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近我想要收养一个孩子。可是收养孩子的规定很多 请问柳州市收养评估细则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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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长沙市收养子女登记工作根据被收养对象户籍所在地由各区县(市)民政局负责办理。
第三条 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中国公民在长沙市申请收养子女,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接受家庭情况调查评估,并形成《收养登记调查评估意见书》。
第二章 评估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由受委托的社会服务机构负责对收养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评估。长沙市民政局委托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对收养申请人家庭进行评估。
第五条负责对收养家庭进行评估的人员为收养评估员。收养评估员应接受省(市)收养登记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考核取得相关证书,持证上岗。
第六条收养评估员对收养申请人家庭进行调查评估工作时,应当主动出示资质证明、委托证明和工作证明,并保证收养申请人的隐私不外泄。
技术入股需要做技术评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你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你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了。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
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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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
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你作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对你是很有风险的。
5、要看怎么样约定,是否约定你也同时不能使用该技术,如果是的话,你同样不能使用该技术。
6、如果是协议方式,出现亏损,你无需承担债务,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的公司本身是的法人,承担经营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你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对你是很有风险的。
5、要看怎么样约定,是否约定你也同时不能使用该技术,如果是的话,你同样不能使用该技术。
6、如果是协议方式,出现亏损,你无需承担债务,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的公司本身是的法人,承担经营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
我男朋友打算收养一个孩子,我就是想问问,南通市收养评估细则对收养人有哪些要求呢?
[律师回复] 需要当事人到本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领养手续,取得领养证,才是合法收养。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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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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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第八条
南通市收养评估细则对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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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属于技术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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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地产价格评估必须做到客观。公平、科学。合理,必须遵循房地产价格形成运动的客观规律。这是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基本原则,具体说,房地产价格评估必须遵循如下原则:1.价值决定价格原则房屋是商品,凝结着社会必要劳动,具有价值。商品房价格决定于它的价值。2.供求原则房地产价格与其他商品一样,受供求关系变动的影响。进行房地产评估时,必须充分考虑房地产的供求状况。由于房地产具有地理位置的固定性。地区性和个别性,这种供求状况主要指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状况。分析房地产供求变化时,除了要分析一定时间内供求总量的变化外,还要分析供求结构的变化。此外,由于房地产在某地区、某城市的供给量是有限的,故分析房地产供求,应侧重于分析房地产需求的总量与结构。3.房地分离评估、综合计价原则该原则是指分别对房屋和土地进行评估,然后把房和地两个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最终以一个价格体出来。这一原则是由房地产价值构成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房屋价格与土地价格的形成不同。房屋价格是房屋商品价值的体现,可采用与其他商品价格相似的计算方法求得。但土地价格则不同,有一套评估制度,须通过一定的估价程序后获得。4.依法原则房地产价格评估,要以有关法律为依据,如《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土地的用途、容积率,建筑物高度与建筑风格等,房地产评估就必须考虑这些规定。评估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做到依法评估,保证评估结果的实际可靠。5.替代原则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同一市场上,具有相同使用价值和质量的物品,应具有同一的价格,即具有完全的替代关系。房地产价格也符合这一规律。在评估中,房地产价格可由效用均等的替代房地产来决定。由于房地产具有个别性特性,很难找到完全相同的房地产。但是,在同一市场上,同类型房地产的效用可以相互替代,如住宅与住宅,办公楼与办公楼。在选择比较对象时,应选择具有较大替代性的房地产,替代原则是市场比较法的理论基础。6.最有效使用原则房地产具有用途的多样性,每一种用途为使用者带来的收益可能都不同,所谓最有效使用原则,就是以获取最大收益的使用方式来衡量房地产价格。例如,在评估某一闹市区的土地时,当然要考虑建高层建筑用作商业楼或写字楼来评估其价格,而不应按照一般地区,用作建造普通房的效益来测算价格。对当前最有效使用的确定,往往是基于对未来效用的预测并与当前效用对比的结果。预测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这种判断的可靠性。7、边际收益先递增后递减原则进行房地产投资时,一种生产要素可变,其他生产要素不变财,开始时每增加投入一单位该生产要素,收益递增。但收益达到某一数值后,如果再追加投资该生产要素,每增加一单位投入,其收益则递减。理解此原则,即可找出房地产的边际有效使用点。8、评估时日原则房地产市场是变动的。评估某一房地产价格时,必须假定市场情况停止在某一时日。一般选择现查勘日期为评估时日,或因特殊需要将其它日期定为评估时日。该原则意义在于,评估时日是确定房地产权益责任的界限和评估时值的界限。如政府有关房地产法规的发布、变更。实施日期均可能影响房地产权益人的利益和房地产的价值。故确定评估时日非常重要。9.预测原则及变动原则对房地产价格的评估,重要的并非过去,而是未来。房地产价格是由反映其未来的预期收益所决定的。预期收益越大,房地产价格越高。预测原则与变动原则是相关联的。变动原则的含义:房地产价格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动,房地产价格也必然随之增减。进行房地产估价时,应密切关注各种因素的动态,并对这些因素变动造成的房地产价格的波动作出合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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