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基本工资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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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1、遭受事故伤害前加班费之外的工资。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停工留薪的原工资福利不变并不仅仅包括基本工资,其内容是是比较广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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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各样的工作中,职工难免会因为一些情况受伤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他们将享有停工留薪的权利,也就是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那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基本工资?要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得先知道什么是停工留薪,福利工资待遇不变的内容包含哪些?

一、停工留薪

1、定义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确定方式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一、部分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如福建省、北京市、山东省、重庆市等),对各类伤情停工留薪期期限进行了规定。在这些地区,由工伤职工条件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书面通知本人。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有异议的,以及停工留薪期期限满12个月的,提交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二、在没有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地区,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留薪的内容

(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遭受事故伤害前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工资福利各地规定不同,一些省市规定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一些省市规定由所在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津贴。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是否需要护理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建议,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自行找人护理。所在单位支付护理费的,所在省市有规定标准的,从其标准;没有规定标准的,参照当地同类情形护工标准或者按照所在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综上所述,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基本工资吗的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停工留薪的原工资福利不变并不仅仅包括基本工资,其内容是是比较广泛的。这个制度的订立是为了保护在劳动中暂时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受伤的职工的权利,这类弱势群体在实践中的权益因为较容易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因此国家已出台了相关法律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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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企业和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上面除了划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其次就是给予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合同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条约,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该履行责任与义务。福利待遇包括:基本月薪.综合补贴.年终奖金.销售奖金.奖励计划 .医疗保险.退休金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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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他们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这是农民工的基本权利,各个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也必须给农民工购买保险。
二、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标准
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款项主要包含医疗费、交通费、住院的伙食补贴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康复治疗费以及护理费等,并且治疗期间也要发放薪水,如果农民工致残,还要依据残疾鉴定结果发放补偿金。
三、农民工因工死亡赔偿金
如果农民工,在工作中死亡,并在劳动部门认定之后确认其为工亡,那么其直系亲属可享受工亡的待遇。主要包括三种赔偿金: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这个金额一般全国都相同,是上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2.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各地有所不同,基本上是六个月的上年工人平均工资
3.亲属抚恤金
这个金额以农民工的生前工资为基数,其配偶每月拿40%,其他的亲属每人每月能拿30%,老人或孤儿每月可以再加10%。此处的亲属是指要靠农民工供养的亲属,并且他们还没有劳动能力。主要包括农民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
但是下面几种情况不能领取抚恤金:
主要包括参军或就业的、年满18周岁并且有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的配偶再婚的、被收养的以及死亡的。
另外,如果在工伤
外,如果是因工伤下落不明,那么就会先发放三个月的工资,第四个月就停发工资,并且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给其家属发放抚恤金,直到这个个人宣布死亡或者是生还。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当在工作时间出现意外伤害或事故,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整个工伤申请的流程有三个步骤: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各地有相通之处,也有所区别,本章着重介绍当意外发生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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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针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而言。r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享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一些省市规定按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r  《工伤保险条例》r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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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表弟受了工伤,他原来五险一金,工资也较高,请问工伤 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办,不变要怎么理解?是所有的都不会变吗?
[律师回复] 工伤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66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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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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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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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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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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