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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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2、在此类合同中,仅有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而没有相对人的撤销权,那么,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作出追认前,就不能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进行选择,只能被动地依赖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否认,这对相对人是很不公平的。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

一、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

1、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2、在此类合同中,仅有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而没有相对人的撤销权,那么,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作出追认前,就不能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进行选择,只能被动地依赖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否认,这对相对人是很不公平的。

3、设立相对人的撤销权,正是为了使相对人与法定代理人能有同等的机会来处理这类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

二、相对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所谓“善意”,这里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倘若相对人明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仍然与对方签订合同,那么相对人就没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三、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以上就是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撤销权的全部介绍,合同相对人撤销权是为了保障合同的相对人也有机会和权利来处理效力待定的合同,我们大家都知道,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凭空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也是如此,每个人的权利都需要受到保护,因此我们在社会生活中,知晓自己的权利被损害时一定要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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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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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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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交了首付,也签了合同,已经在房产局备案,现在想退房,开发商答应了,只是说需要我们自己去房产局找人撤销合同,请问这个需要私人关系吗,想了解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1、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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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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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
在可撤销合同中,应该由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主张撤销权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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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欠我一笔钱,现在生活条件提高,我不想让他还钱了,那么债务人撤销行使权得到规定又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现在一般的见解认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的时候,应具备以下要件:
(1) 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 、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 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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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撤销权的时效是多少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合同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1年,第75条和第104条第二款规定的5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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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
当事人应该自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在一年之内没有行使该权利,则视为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撤销权,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不再支持其行使撤销的权利。且该期限和诉讼时效不同,该期限为除斥期,不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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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是撤销权,如何认定撤销权,撤销权与形成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 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二、什么是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形成权具有下述特点: 1、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 2、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是故,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得撤销)。 3、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 4、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 5、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间,形成权不得附条件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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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相关内容,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吗,麻烦专业人士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一、法条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二、瑕疵公司决议的认定及后果
  股东会、董事会通过会议的形式作出的决定是公司意思表示的表现形式,而公司决议必须程序公正、内容合法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公司决议若存在程序或内容上的瑕疵,则不能视为有效的公司决议,即属于瑕疵公司决议。而公司决议瑕疵主要包括两方面:
  
1、公司决议内容违法。
  公司决议内容违法,是指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对该法律、行政法规的理解,应是强制性的法律规范。
  公司决议因内容违法,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效的决议,一旦被宣告无效则自始无效。
  
2、公司决议程序违法。
  公司决议程序违法,是指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召集程序违法的表现形式为没有按《公司法》规定的通知时间召开股东会、股东越过董事会、监事会直接召开股东会;
  表决程序违法主要表现为决议的通过未达到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的表决票数或表决内容超出通知列明的事项范围。
  公司决议的程序违法,法律后果是可撤销,决议自被撤销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诉权的行使
  依其所述,公司决议若内容违法则无效,若程序违法则可撤销,而公司决议属于无效,还是可撤销均需经由法院予以确认。
  
1、诉讼的主体
  二类诉讼均因公司的意思表示存在违法而引起,故均将公司列为诉讼的被告。
  而诉讼的原告,基于诉讼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决议无效之诉的原告,《公司法》第22条并未作出规定,根据民诉法的诉讼利益相关原则,公司的股东、公司机关、公司职工等均可提起。而公司撤销之诉的原告,依《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只能是股东。
  
2、权利期间
  公司决议无效之诉,《公司法》未规定诉讼的行使期间,可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规定。公司决议的撤销之诉,《公司法》则明确规定了除斥期间,即从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若逾期未提出则撤销权消灭。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无效的公司决议往往是因大股东或董事个人的意志而产生,一旦作出决议则违法性就被固态化且具有自始无效的追溯性。而可撤销的公司决议,则基于股东会、董事会的程序违法性而产生,而程序违法失当是当前公司事务普遍存在的情况,因此极易由此干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也是小股东保护自身权益的突破口,需要股东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以上是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相关内容,你可以参考一下。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想了解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分割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分割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在婚姻法修改过程中,对如何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原则,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违法婚姻,在解除其违法婚姻关系时,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应当与解除合法婚姻关系时处理财产的原则有所区别。处理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原则应当是:
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3、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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