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材料怎么写

最新修订 |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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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医疗纠纷材料:纠纷双方基本信息;患者住院治疗整个过程的详细叙述;患者病情变化过程;关于纠纷双方的处理意见;日期。
医疗纠纷材料怎么写

一、医疗纠纷材料怎么写

1、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构成医疗事故的要件:

(1)医方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诊疗规范的过失行为,这是前题,如果这个前题不存在,那么医疗事故是一定不构成的;

(2)患者在接受诊治后确实存在一定的不良后果,这个不良后果不只包括将会永远存在并影响患者健康的后果,也包括一过性发生,给患者身体造成痛苦或损伤,经治疗恢复如常的,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在级别上是构成四级医疗事故;

(3)是关键,也就是在前两者同时存在时,判定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三者是相辅相承的,三者同时成立,则医疗事故就构成了,其中任一要件不存在,结果就是否。

2、那么作为患者一方,论述的主要目的是如何构成医疗事故的理由,医院一方,论述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什么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双方都应该围绕着上述构成医疗事故的要件来论述,言简意赅、直中要害。

二、下面谈一下医患双方在书写陈述时,常见误区。

1、力主病历虚假

逐句逐字的寻找病历中存在的错误,包括明显的笔下误。看了上述构成医疗事故的三个要件,大家应该明白,不要说是笔下误,就是病历书写中存在严重的书写不规范,只要医生在诊治过程中不存在过失,那么书写不规范是不可能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此即使你列上一百条,都是没有意义的。另外,病历书面规范中也是允许医生或是上级医生,按照一定要求去更改病历的,所以并不是有涂改,就能称之为撰改病历,因为除非病历有大量、严重的、不按规范的涂改或是全盘伪造,否则都不影响作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有效证据,而且是首位的,所以把精力放在寻找这样的错误上,是一个误区。

2、纠缠在告知问题上。

确实,医生在诊治过程中,负有告知义务,如果存在的话,当然不能不提,但不可放很大精力,甚至是全部精力在这个问题上,因为没有告知在多数情况下,只能算作一个过失行为,常常是和患者的损害结果没有关系的,也就是要件三将不存在,那么有没有那种情况下,它不只是个过失行为,而会转变为构成医疗事故的关键呢?当然有,就是在做手术或是做一些创伤性诊断、治疗等情况下,需要征得患方的同意时,这时告知就很重要,这时患方是有做和不做的决定权的,那么告知就和结果有因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告知就成了不得不纠出的问题了。所以纠缠告知问题,要有的放矢,切不要一把抓。

关于医疗纠纷材料怎么写的回答如上所示,在书写医疗纠纷材料时一定要写清楚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以及事故发生的原因,切记书写虚假的医疗情况,否则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一定要按照相关要求书写事实情况,论述要简洁明了,更加要事实清晰。更多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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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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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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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的鉴定机构有什么要求 以上是对医疗纠纷的鉴定机构有什么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简言之,就是在医疗纠纷侵权之诉中就医方在诊断、治疗、护理和管理等行为中有无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其程度进行的鉴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正确妥实解决医患矛盾的基础,在医疗纠纷的司法解决机制中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毫不夸张地说,医疗纠纷鉴定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因此,如何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鉴定规则,维护医疗纠纷鉴定的客观公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经历及其思考,我们认为,当前必须解决四大问题:鉴定队伍的鉴定能力问题、鉴定资料的真实、合法、完备问题、鉴定程序的公开问题以及鉴定结论的科学规范问题,这四个问题解决好了,医疗纠纷鉴定就基本能够满足诉讼需要,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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