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王定洪,他就职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
王定洪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他的执业生涯成果丰硕,自201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涵盖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多种类型。他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对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积累了丰富经验。
王定洪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拥有丰富的履历。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他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担任法警,这段经历让他对司法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之后,他于2015年1月5日至2016年6月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实习,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2016年7月至2020年12月,他成为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至今担任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民商部部长,是民商部主要负责人。
在众多案件中,徐XX等五人寻衅滋事案十分典型。2019年8月23日,被告人徐X1、段XX、徐X2、王XX、汪XX五人因购房贷款受阻,在与开发商协商退款未果且被民警告知依法解决后,并未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当日14时许,他们经预谋后,故意撞坏路障礼宾杆,手持凶器进入销售中心,毁坏财物并威胁工作人员,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经鉴定,被毁坏财物价值人民币1182元,五名被告人被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王定洪律师作为被告人王XX的辩护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介入案件后,详细查阅了案卷材料,与被告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全面了解了案件的全貌和被告人的主观心态与客观行为。基于对案件的分析,他和其他辩护律师制定了多层次的辩护策略,虽然对指控的基本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将辩护重点放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上。
在辩护过程中,王定洪律师等辩护人提出了关键辩护意见。他们强调被告人在明知他人报警后,仍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请求法庭依法从轻处罚。同时,指出各被告人均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且实际造成的财物损失数额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此外,在律师的见证和解释下,五名被告人均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为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获得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
最终,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也认可了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构成自首、系初犯偶犯等辩护意见。五名被告人均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
在这个案件中,王定洪律师等辩护人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他们保障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利,协助被告人理解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案件得以快速审结。他们精准把握量刑情节,将辩护焦点集中在“自首”等法定从轻情节上,辅以“初犯、偶犯”等酌定情节的说理,让被告人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同时,他们为被告人提供专业法律指引,稳定当事人情绪,还作为沟通桥梁,促进了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王定洪律师用专业的法律技能,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法律框架内最宽缓的处理结果,实现了罚当其罪的辩护目标。
王定洪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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