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查询的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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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需要查询事项的情况下,可以查询房屋记载信息,在明确查询的房屋座落或权属证书编号后,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查询。
抵押登记查询的方式有哪些

一、抵押登记查询的方法

根据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的相关规定,查询人在提供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事项的情况下,可以查询房屋记载信息。所以,在明确查询的房屋座落或权属证书编号后,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查询。

在查询后,自己买的房产没有做过抵押登记,是不是这样就很安全呢,其实,未必很安全,因为调查时没有被抵押的房产,不能保证开发商此后就不会抵押。因此,在买房时,最好在合同中规定:开发商不得将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方法,甚至可约定购房者有权随时检查开发商的国土使用证。

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可以申请的贷款年限是多久?

个人申请房产抵押贷款,可以办理的贷款年限一般是1-20年。而个人的房产具体可以办理多少年的房产抵押贷款,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房产的房龄、申请人年龄等。

虽然房产抵押贷款理论上可以办理1-20年,但是因为个人房产的房龄不同,可以办理的贷款年限也是不同。房龄越大,房产抵押贷款的年限也就越短。如果申请人的房子原本就是二手房,可以申请的贷款年限就更短了。

同时,申请人的年龄也会影响房产抵押贷款的年限。一般来说,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年限不能超过申请人实际年龄的65岁,而女性不能超过60岁。

据了解,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多少年与用于抵押贷款的房屋有直接关系,住房抵押贷款和商业抵押贷款的年限是不同的。

(一)以住房为抵押的,授信期限最长为30年,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借款人年龄+授信期限≤60,符合我行下发的《关于优势行业单位优质个人客户简式授信评级的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双优”个人客户标准的,借款人年龄+授信期限≤70;二是房屋已使用年限+授信期限≤40。在此基础上结合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借款人还款能力等综合确定授信期限。

(二)以商业用房做抵押的,授信期限最长5年,且需满足商业用房已使用年限+授信期限≤30。

综上所述,在进行抵押登记查询的时候,我们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的证件,到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查询。另外,在进行房屋抵押贷款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一般是在20年之内,而且,是和自己的信誉等因素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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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供的相同文件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4)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3.变更的具体事项不同,需要提交的不同文件为:(1)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变更);(2)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的使用证明;(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4)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需要提交:A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B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C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5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数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6变更实收资本,应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并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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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和反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
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这就形成了担保法中的本担保。而反担保,是针对本担保而言的,是为债务人担保的
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也就是说,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最终的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公司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如果没有反担保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公司资金也就无法保证,其最终结果。反担保最终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方式在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方式:保证、抵押和质押。本文主要探讨抵押方式。
二、办理反担保抵押成立的依据和成立的条件
(一)依据。办理反担保抵押成立的依据主要有:

一,《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担保法》
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二)条件。金融机构与企业或个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要求某一家担保公司为其债务提供担保,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再次签订《保证合同》。在前面主合同成立条件下《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签订《委托担保合同》,担保公司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担保公司要求《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用房屋作为反担保,并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担保合同,而担保合同又以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所以,从中总结房屋抵押中的反担保应该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第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二)发放贷款”。换句话说就是担保公司不能与抵押人(债务人)签订借贷合同。债务人应先同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公司才能协商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司只能在主合同生效后,担保公司才能协商《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与自己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提供反担保。第
二:担保公司可以协商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用房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第
三:《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抵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物权法》
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所以按法定形式,反担保也应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
三、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需要备案。一般流程是先签合同,然后再去办理公证和备案。上述可知,担保和反担保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确保债务偿清而设定的法律法规。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是需要备案的。通过对反担保抵押成立的依据和成立的条件的掌握,就能清楚的掌握担保。反担保的具体意义,以及相关办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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