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政策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孙欢律师
孙欢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998人
专家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土地炒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政策有哪些?

在城市间房屋的买卖并不少见,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后,房屋买卖的交易量更是有所攀升。但是城市的房屋买卖并不适合于我国的农村地区,那么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政策都有哪些呢?购买农村社区房屋都得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下面就由律图的小编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

2、《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56条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补办房屋买卖手续。

但最高人民法院(1987)民他字第42号司法解释对此作了进一步解释:《意见》第56条规定的精神,只适用于解决《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条例》实施后,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应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办理。

4、《关于对社员宅基地问题做一些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二项规定:“社员有买卖房屋的权利,房屋出卖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即随之转移给房主,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二、农村社区房屋买卖的条件

1、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2、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将更为严格。如果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对宅基地申请是严格控制的,而上述规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规定申请到宅基地并按审批手续建造房屋,但关系到在出售房屋问题上发生争议如何认定。看待这一问题,究其实质是如何认定宅基地的权利性质,以及宅基地上的权利与地上建筑物的权利关系。

以上就是对于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政策的相关介绍,根据上述的相关法律条文我们可知在农村进行房屋的买卖条件相对的较严格,买卖的双方一般情况下皆为该村的村民,外来人员一般无权购买农村房屋好,特别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律图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1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政策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76****0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3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2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2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0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86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7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1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0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农村房屋买卖政策
1、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农村的房基地不可以随意买卖。2、如果本人已经进城或者离开农村,要把老家在农村的房子出售,不可以买给有城市户口的人但可以买给同村的村民,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4、我国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提到农业保险,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因为当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事故时,农业生产者们可以得到一份经济损失赔偿。但是农业保险又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两个险种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金土地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农业生产者们关注下哦~!经营主体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政府直接组织并参与经营,或指派并扶持其他保险公司经营,不具有盈利性;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只由商业性保险公司承担,是以盈利为目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其产品由政府给与一定比例的补贴,而商业性农业保险则完全由投保人自己承担费额。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由政府组织推动,而商业性农业保险是由市场机制调节运作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推动的,必须执行的。政府通过有关的法律规定对参与农业保险的农户既可享受到国家保险补贴,又可以享受到其它的优惠政策。如果不参加保险,灾后政府就不给于救济,农产品不能得到政府价格补贴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的项目,一般保险责任范围囊括范围广,保险对形象的损失概率较大,从而成本损失率高,商业性农业保险经营的项目责任范围窄,保险对象损失概率较小,成本损失可能性小。以上是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区别,农业生产者们在从事农牧业生产时记得给自己的成果上一份保险哦,金土地小编给大家提供的这份对比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湖州农村房屋买卖政策有什么?
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是否能上市交易;能上市是可以买的;不能上市交易则是小产权房;由于是拆迁户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 所以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一般都比较长时间才能办下来!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后才能过户而且要补完国有地税。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重庆市巴南区非农转非新政策的政策是什么?
[律师回复] 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二章补偿第四条征收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构附着物和建筑物补偿费。第五条土地补偿费分地区类别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元,二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三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地区类别的具体划分见附表1。土地补偿费支付方式为,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第六条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000元。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当月,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
湖南农村房屋确权政策规定
[律师回复] 湖南农村房屋确权政策规定的内容有很多,以下列举了几点:1、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3、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4、村集体以外的人员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法律依据】 湖南农村房屋确权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二、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三、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四、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五、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六、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七、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八、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我国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尽管农村村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可自由处分,但因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城镇居民不得享有。如果村民将其房屋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城镇居民,法院在判决城镇居民购买农民的宅基地房屋纠纷时,一般认定该买卖行为无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农村房屋的买卖,除了需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还需要满足符合法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政策。由于宅基地使用权是随房屋移转,所以,农村房屋的买卖,继承,赠与等相关的事。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重庆市巴南区农转非新政策
[律师回复] 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二章补偿第四条征收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构附着物和建筑物补偿费。第五条土地补偿费分地区类别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元,二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三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地区类别的具体划分见附表1。土地补偿费支付方式为,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第六条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000元。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当月,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怎么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评估流程主要包括八个阶段 第一个程序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比如有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了解评估范围、对象等。 第二个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如果某评估公司要参与此次房屋拆迁,需要谈一下收费的问题,评估收费国家有指导性标准,同时参考市场情况商讨。委托双方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第三个程序是外业入户评估。 外业阶段,评估机构需要到现场逐户进行评估。 第四个程序是内业结算。 外业评估之后需要把这些数据进行输机,按照公式进行测算。 第五个步骤是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第六个步骤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 第七个是动迁解释。 第八个是把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房屋改造及农村拆迁政策
农村拆迁政策是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是用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的一项政策。农村拆迁各地标准不一样,可以选择以旧房的面积来换取村上的宅基地,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还,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选择一种就可以。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被征地农民社保独生子女优惠政策...被征地农民社保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展开
[律师回复] 为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做好“加法”文章,让计生家庭利益不断得到添加,一个集“奖、扶、帮、优、保、养”为一体的制度初步形成。“奖”:设立农村独生子女奖、计划生育奖学金、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200元至2000元;对连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15年以上的村级计生服务员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扶”: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农村计生家庭夫妇,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每人每年发放扶助金;设立计生困难家庭临时补助;对因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而致并发症的,享受每月生活补助。“帮”:建立计划生育公益性基金,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援助;对独生子女在未成年时不幸死亡,夫妻不生育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计划生育救助金”;开展“三结合”帮扶、“少生快富”项目等“生育关怀”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优”:对计生户家庭出台优先优惠政策,在安排项目、技术培训、资金帮扶助困、工作岗位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优惠,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脱贫致富。“保”:每年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独生子女平安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其中今年推出的独生子女平安保险,为千家万户家庭投保。“养”: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予以补贴”,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7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买卖农村房屋合法吗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柯桥区农村宅基地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柯桥区农村宅基地政策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翻扩改建住房管理措施:
1、城建(规划)审批审批按照“拆旧建新、一户一宅、不突破户型标准”的原则,农村个人建房控制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建、翻建、扩建个人住房。在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办理“两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民建房,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国土审批农村个人翻扩改建审批在取得规划“两证”后,建房需向国土所申请用地审批手续,依法注销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同时申请新土地证等相关证件;若建房涉及到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需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农户及村级提供资料、镇级审查汇总、国土部门组件申报、区政府审批的方式进行。危房修建允许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危房鉴定意见的危旧房,可未经四邻同意即向镇申请原拆原建;如因户内人口增加,需要相应增加占地面积或层高,在符合采光、间距等相关强制性技术规定的前提下,也可未经四邻同意向镇政府审批。其它
1、行政村可通过有偿收购、调剂等方式,开展“空心村”改造,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重新规划用于农民建房。
2、利用符合建房条件的低丘缓坡等非耕地资源安排农民建房。
3、采用联建房、就地公寓式住宅、进城镇置换公寓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4、由镇回购拆迁安置余房或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5、历史遗留未经批准的农村宅基地,需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按《绍兴市柯桥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区委办[2014]96号)文件规定执行。
柯桥区农村宅基地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柯桥区农村宅基地政策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翻扩改建住房管理措施:
1、城建(规划)审批审批按照“拆旧建新、一户一宅、不突破户型标准”的原则,农村个人建房控制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建、翻建、扩建个人住房。在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办理“两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民建房,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国土审批农村个人翻扩改建审批在取得规划“两证”后,建房需向国土所申请用地审批手续,依法注销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同时申请新土地证等相关证件;若建房涉及到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需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农户及村级提供资料、镇级审查汇总、国土部门组件申报、区政府审批的方式进行。危房修建允许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危房鉴定意见的危旧房,可未经四邻同意即向镇申请原拆原建;如因户内人口增加,需要相应增加占地面积或层高,在符合采光、间距等相关强制性技术规定的前提下,也可未经四邻同意向镇政府审批。其它
1、行政村可通过有偿收购、调剂等方式,开展“空心村”改造,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重新规划用于农民建房。
2、利用符合建房条件的低丘缓坡等非耕地资源安排农民建房。
3、采用联建房、就地公寓式住宅、进城镇置换公寓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4、由镇回购拆迁安置余房或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5、历史遗留未经批准的农村宅基地,需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按《绍兴市柯桥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区委办[2014]96号)文件规定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政策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