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有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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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四类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为180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有多久?

增值税是中国的极大税种之一,顾名思义,其是对货物增值部分所收取的税款。我国在征收增值税时,对某些行业或主体实行优惠政策,如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那么,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是多长?超过该期限应该怎么办?律图小编为您答疑解惑。

一、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侧重于销售货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二、增值税抵扣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称“三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下称“一书”)等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延长到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并就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

根据《通知》,以下政策要点需要纳税人准确把握:

一是延长了三票一书的抵扣期限。《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的三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抵扣;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应在一书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此管理办法的,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

二是强调了对三票一书抵扣超时的税务处理。《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三票一书,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在已明确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抵扣期限已延长至180日的前提下,《通知》进一步强调,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要求的期限办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申报等抵扣事宜,则相应的进项税款不能抵扣,而应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所造成增值税税收负担的增加将由企业自行负担。

三是再次明确了对部分抵扣凭证丢失的处理方法。《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期限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办理;丢失一书的,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将一书电子数据审核并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抵扣。

综上所述,增值税抵扣一般指的是增值税三票的抵扣,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为180天,我们应该在这个期限内完成税务申报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的,企业将自行承担损失。凭证丢失的,也应在相应期限内办理补救手续。纳税人应遵守国家税务管理有关规定,按期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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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砖增值税专票能抵扣增值税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这里纳税人可以简单掌握一个原理,就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主要是看你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干什么用,如果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进项税额可抵扣,否则就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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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叔叔现在在外面出差的时候需要开一份发票给报销,希望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律师回复]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可以抵扣税金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税金;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特点:
(1)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2)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普通发票中则没有关于增值税方面的内容。
(3)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基本联次,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 (用作购买方的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4)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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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票如何抵扣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增值税票如何抵扣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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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这里纳税人可以简单掌握一个原理,就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主要是看你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干什么用,如果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进项税额可抵扣,否则就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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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如何抵扣
增值税发票的抵扣操作需遵循明确规范: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是销售货物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而进项税额则是购买物资、接受服务等产生的增值税。理解这两点后,按规范操作抵扣流程,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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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类
工程款增值税可否用买材料的增值税发票抵扣
[律师回复] 工程款增值税可否用买材料的增值税发票抵扣。
但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服务,只要不是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也不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均可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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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增值税发票抵扣多少
关于1万增值税发票能抵扣多少钱的这个问题无法回答,增值税发票抵扣要根据当事人购买货物的成本计算,而且,增值税发票分成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一般来说只有税务机关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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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增值税进项发票怎么抵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这里纳税人可以简单掌握一个原理,就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主要是看你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干什么用,如果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进项税额可抵扣,否则就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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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抵扣是什么?
抵扣是指使用购入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目的是少缴增值税,这是国家增值税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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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抵扣怎么解释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税款凭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购货方必须是享有税款抵扣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真实、正确、完整、有效,如有下列情形之 一,不得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字迹不清、涂改以及项目填写不齐全的;票物不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不符或者票面各项内容有误的;单联开具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额等内容不一致的;发票联或抵扣联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只取得发票联或抵扣联的;未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的;伪造的专用发票。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等等。 税务机关中主管抵扣税款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就纳税人提供的证明真伪,抵扣税款的数额,是否属于应当抵扣的税种、货物内容进行仔细详尽的审查。不应当抵扣的税款而抵扣,以及应少抵扣的而多抵扣,从而致使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就应依本罪定罪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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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的增值税发票能抵扣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这里纳税人可以简单掌握一个原理,就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主要是看你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干什么用,如果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进项税额可抵扣,否则就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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