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时是否能扣押债务人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王维斌律师
王维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893人
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讨债时是否能扣押债务人财产

一、讨债时是否能扣押债务人财产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例如: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不交运费;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产品的人不交加工费,承运人和加工人作为债权人就可依法扣押托运的物品或定作物,以敦促债务人交付有关费用,如果债务人仍不交付超过规定期限的,承运人和加工人就可以依法以扣押的财产折价或以变卖扣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这即民法上的留置权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二、讨债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诉讼时效问题。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况有不少,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往往是债权人的一方为了讨债而焦头烂额。作为债权人,您在向债务人讨债时,要注意不要采取了不当的甚至是违法的措施,必要时,您可以在收集好证据后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不过,如果证据不足,您将很有可能会败诉。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2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2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讨债时是否能扣押债务人财产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2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7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6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5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3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1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2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7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讨债时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10w+浏览
债权人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讨债合法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但这些行为是不为法律所保护的。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还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兼顾受让人的利益,适当保护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在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时,不以受让人是否具有主观恶意为要件,债权人均可主张撤销;
、在债务人有偿处分财产时,撤销权的成立应以受让人具有主观恶意为要件;
、但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时,应推定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害于债权,即具有主观恶意。因为,既然是明显不合理,则受让人进行交易时所追求的就不是公平合理的利益,法律不应再对不当利益予以保护法丹瘁柑诓纺搭尸但建。
2、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3、同时应该注意的是,这一年与五年的期间是不可变期间,不会造成中止或中断,如果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将失去保全自身债权的机会。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胜诉的比例很小,因为有三点很难满足:一是债务人的转让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权;二是转让行为的对价往往难于判断是否是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三是很难证明受让人是否明知该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讨债时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10w+浏览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公章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人扣押债务人公章可以吗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债权人扣押债务人公章可以吗,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合同法赋予了债务人以上的权利,所以债务人有权不让债权人扣押公章。什么是债权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权转让的前提是什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62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权人能扣押财产的情形,向债务人讨债要注意什么
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向债务人讨债应注意的问题有:1、讨债中防止逃债。2、讲究技巧、策略。
10w+浏览
怎么讨回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了解逃债者的逃债方式,只是讨债的 第一步。用法律武器讨债,是企业不得已的选择,最好能够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做好防范工作,是企业讨债的最高目标。企业在发生业务联系时,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这是业务开展的基础。了解对方企业资信,要先调查对方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这是了解对方企业资信的必备工作。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防范逃债,查工商登记资料是基础,实地考察则是关键。实地考察对于生产型企业是一种特别有效的办法,但有些地方结非常严重,通常的风险防范方法根本不起作用。本人曾代理过这样的案例,一外商与某地政府合作开设一大型设备生产厂,利用当地政府合作批出的地块建厂房,工程款是施工队垫资的。建好后用厂房融资租用设备,向我当事人招揽业务,向其供货,像这样的小供应商就有100多家,付款方式都是月结后60天付款。在供应了几十万元的货后,对方只支付了几万元,后面根本就不付款。后,判决该设备生产厂支付欠款,对方却已无财产可以执行。设备和厂房均被抵押,施工队和供应商天天找他们要钱,当地政府要我们找外商,而外商早已拍拍跑掉了。当我们要求判对方破产清算时,却迟迟不予立案。我们知道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压力。面对这样结的逃债,通常的防范措施无济于事。所以,当企业了解到对方有政府背景时,应更加具体地了解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要小心从事。 调查完企业资信,正式开展业务,下一步就是怎样签订合同了。有一些企业不重视合同,认为出事找人解决就可以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法制建设不完善,确实存在着有时“找人”比合同管用的现象,但“找人”也要付出成本,如果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做出对企业有利的约定,可能比“找人”的成本更低,而且更起作用。 现代社会经济纠纷在所难免。对于客户欠债,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我们多次受理货款纠纷案件,很多追不回货款的案件都是由于当事人“姑息养奸”造成的。到前,向对方发律师函,给对方法律的震慑,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虑的方法 到,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经常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就成为能否顺利追回债款的关键。诉讼的第一步,就是要提请查封或冻结对方资产。去年我们曾代理一银行担保合同纠纷,债务人是人,向银行贷款购房,后由于金融危机楼价大跌,债务人的房产被银行收回后还欠银行200多万元,我们代表银行债务人及担保人,一立案就申请查封了担保人的房产及公司股份,担保人在几次交手后,意识到官司打下去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只得乖乖拿出钱,最后双方和解结案。 立完案,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半年,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利用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而且,尽管《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最长不超过半年,但经常会由于各种原因超过时限,我们有一经济纠纷案件,主审法官三易其人,从2000年立案,到现在还没有终结。面对时效上的问题,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不需要经过二审,时间上快捷。另外,仲裁是国际承认的,在全世界都可以申请执行。 判决下来后,就是申请执行。执行是诉讼价值的最终体现,一个胜诉判决,如果没法执行,这样的判决对当事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对于个人来说,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执行都是有效的,对于企业来说,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都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上海曾发生这样的事,一律师在代理一经济纠纷案件胜诉后,从领回判决书,由于事情较多,忘了告诉当事人,也没有申请执行,等发现时已过了执行时效,无法申请执行,40多万的胜诉款无法追回。当事人一怒之下就把该律师告上。这样的事虽然不多,但作为债权人也应重视。 上述是用法律武器讨债的一般程序,但也有一些非法律手段讨债。多数情况下,公司都会把追欠的任务放到员工身上,一般是谁做的业务谁负责任。追回来有奖,工资全发,还可能有提成;追不回来,扣工资,奖金别提,还可能走人。这使一些业务员深感压力。在此情况下,有些聪明的业务员也总结出了一套办法,那就是死缠滥打,要诀是态度和气,立场坚定,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往往效果都不错。 有些欠债是“善意”的,之所以说是“善意”,主要是从动机方面分析,他的目的并不是要赖你的钱。有些经销商故意欠下企业的债只是为了跟企业讨价还价,争取更好的待遇,比如说支持更有力度一些,供货周期更短一些,结算周期更长一些,优惠政策更多一些,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明辨对方的意图到底是什么,是有意赖债?还是别有所图?然后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一般也会达到较好的效果,在这方面,负责清欠的业务员要做好经销商与厂家的沟通工作,这是成功清欠的关键。 讨债是门很有学问的艺术。有些人甚至研究出在什么时间打电话讨债效果最好。他们提出的时间是下午3点半左右。为什么是下午3点半左右?理由是一般生意的规律都是上午较忙,而下午则是商人们点钞票的时候,一般心情都较好。在人家心情好的时候,讨债当然就有更多机会被接受。要注意的是,要尽力避免在对方进餐的时间打电话讨债,除早、晚餐外,一般人的午餐时间大致在上午11半以后到下午2点钟之前。做生意的人客人多,中午招待客人吃个饭,聊聊天,喝点酒,一般就要到下午2点左右。再午休一下,起来后再清醒一下,一般就到下午3点半左右了,这时候打电话讨债效果最好。这个分析是有道理的,尤其是在南方,由于气候的缘故,很多人都有午睡的习惯,应尽量避免在这时候打扰对方。好梦被搅总是不会令人愉快的,在欠债人心情郁闷的情况下想把债要回来肯定很难。当然,也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你采取的是“骚扰讨债法”,但这种讨债办法不到万不得已,你什么办法都试过了,确实已无计可施,请尽量不要采用,因为它很容易迫使对方走向极端。 如果你是一个供应商,你要随时了解经销商的销售情况。一般来说,在你供货以后,对方将货品销到80%的时候清欠效果最好,因为 第一,这时候对方手里有钱, 第二,一般这时候对方都会考虑还要不要跟你合作,是他的犹豫期。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怎样,如果你态度坚决地要钱,他都会跟你结掉一部分货款。等到把货卖光了,他可能把钱转到别的方面用了或者觉得你的货品不好,或者他又有了新的目标,他可能已经打定主意不再跟你做了,这时候你要钱反而困难了。 如果你想做到顺利讨债,就要关心你的客户,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对方的经营情况,尤其是对方的进货周期和结算周期。这可以保证让你领先其他企业一步,在对方手里有钱的时候向对方要钱。企业欠债有多种原因,有些企业将故意欠债当作一种经营手段,目的是占压对方资金供自己周转,但大多数企业欠债是确因资金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你抢先拿到了钱,别人就只能等下一趟车。 要经常与你的客户沟通,不但要与对方的老板沟通、部门负责人沟通,包括对方的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等,只要是与你将来讨债有关联的人员,你都要与他们搞好关系,表现出你的尊重,未雨绸缪是聪明人的做法。我们经常看见的一种情况是:阎王好过,小鬼难搪。 有一种情况,就是你在讨债时遇到质量问题或有其他争议,这时候你可以要求对方首先支付没有问题或争议的那部分货款。要注意讨债的步骤要连贯,要坚持不懈,时松时紧,有一搭没一搭是讨债大忌,最好能做一个周全的讨债计划。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62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债务人死亡怎么讨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债权人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吗?
债权人不一定能扣押债务人财产,主要是看当初建立债务关系时,双方签署的债务合同之中是否有可以扣押财产的约定,若是有债权人才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否则即使遇到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形,也是不能随意的扣押抵押物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债权人能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吗
[律师回复]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1、向向,借助国家强制力保障债务的顺利讨回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但是相对于一对一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来说,一对多的债务难度更大。因为要运用法律手段讨回债务就需要做比一对一更多的准备,寻找更多的证据。此时最好有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建议下搜集证据,既不会乱了阵脚,又不会遗漏什么关键的地方,胜诉的几率更大一些。
2、行政干预手法对所有人来说,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作出相当成绩的人更看重以后的升迁。如果此时在老板的印象中变成一个不诚信的人必定是非常苦恼的事情。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借用。
二、债权人能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吗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产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务人离婚后债权人该怎么追讨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还有债务未还清的话,则此时也需要对这部分债务作出处理的,当然不管是离婚夫妻关于债务的协商处理,还是对夫妻债务处理作出的判决,此时都是不会对债权人发生效力的。那通常夫妻离婚后债权人要怎样追讨债务?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债权人要怎样追讨债务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
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也可以向夫妻的任何一方主张偿还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离婚时就该债务约定一方偿还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找指定的一方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偿还的前提是该债务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或者债权人能够举证该债务的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二、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正常情况下,离婚后是这样的:
原告提交离婚所需的材料,到申请立案登记后,排期开庭,等待法庭的开庭通知。而在受理案件后,也会依法送达传票给被告,被告在收到传票后,按照指定的日期前来开庭。
实际上,被告不到庭的原因大概可分为两个:
一是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的处理方法一般是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如果还不能查明下落,则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此时会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一是由于某种原因(正当理由),被告无法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陈述意见,则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 讨债时是否能扣押债务人财产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