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村民,当自己的房屋建好后都是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村民在使用宅基地时可以合法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那么农村宅基地登记的程序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宅基地的登记程序,希望可以为大家带来帮助。
农村宅基地登记的程序
一、土地登记的办理程序
1、申报: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登记应向乡国土资源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户籍证明(属于事实分户的,需出具结婚证书复印件);
(2)、土地登记申请书;
(3)、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审查意见;
(4)、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需提交建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地籍调查(外业)乡国土资源所受理宅基地登记申请后,组织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并制作宗地图;
3、权属审核:乡国土资源所根据地籍调查结果,提出初审意见,报局地籍科审查。
4、公告:对符合登记要求的予以公告,公告期满后1日内,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5、注册登记
6、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申请者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在乡国土资源所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二、土地登记的要件
1、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及其它批准文件;
2、申请报告(书面申请),及申报登记表;
3、申请人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
4、乡人民政府、村委会审查意见;
5、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文件(即规划选址意见书,并附有1:500的定点图);
三、土地登记办理时限
1、乡国土资源所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宅基地资料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当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开据收据,并告知当事人现场堪查时间。
2、申报资料齐全的乡国土资源所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外业的勘查工作,对不符合用地申请规定的当场答复申请者,并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符合用地申请规定的,应提出审查意见报区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审核。
通过上面对农村宅基地登记的程序内容,相信大家对宅基地的登记也有一定了解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宅基地建好完工后,是需要登记的,这是为了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当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也应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大家对宅基地登记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直接咨询我们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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