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企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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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创新创业企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创新创业企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二)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三)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二、企业债券发行程序

(一)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

(二)证券公司尽职调查;

(三)发行人内部审批程序;

(四)确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债券资信增级手段;

(五)相关中介机构完成现场工作;

(六)完成债券资信增级相关手续;

(七)发行人和证券公司签订正式的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八)证券公司和发行人一起完成组建承销团的工作,签订承销团协议;

(九)以证券公司为主制作完成企业债券公开发行申请材料;

(十)由所在地发改部门报市发改委;

(十一)获得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发行核准;

(十二)向投资者初步询价,证券公司与发行人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

(十三)刊登募集说明书;

(十四)债券正式公开发行,机构投资者认购及销售网点发售;

(十五)债券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并验资确认,发行结束;

(十六)向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或证券交易所提出债券交易流通申请。

创新创业企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通过了解可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同时也要满足相应的规定。另外对于投资者,在选择证券公司时,一定要看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没有偿债的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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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国公司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制度的创新(三)
[律师回复]   信用评级制度与信息披露制度是建立市场化机制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市场和产品的风险才有可能被充分揭示,投资者也才能对产品进行准确的定价,并作出符合自己特点的投资决策,市场也才能健康发展。因此,要实现我国公司债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就必须在目前的信用评级制度上有所创新,为建立公司债券的市场化机制打下良好的基础。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的总体信用环境还较差,社会信用基础较为薄弱,评级机构的性和客观性还有所欠缺,因此不能简单地照搬发达国家发展经验,而应结合我国国情建立一套适应市场发展的信用评级制度。我们设想的信用评级机制基本思路如下:  公开发行并准备在银行间债市、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必须向经认可的债券评信机构申请信用评级。我国的信用评级机制应主要强调:
(1)实行强制评级制度,债券的评级机构不再由发行人指派,而是由债券的债权人或潜在债权人选举产生,切断发行体和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链条;
(2)引入竞争机制,及时追踪评级机构对公司债的评级情况,投资者可通过市场机制定期更换不尽职的评级机构。  
1、首次公开发行时由承销团成员为主来选择债券评级机构  首次公开发行时每只债券的评级机构都由承销团成员和其他市场成员投票选择产生,可由主管部门授权市场中介机构(如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通过指定公众网(如中国债券信息网)进行投票采集、统计与发布。由于在发行前无法确定发行后的债权人范围,承销团成员可认为是该只债券的主要债权人或其代理人,因此由承销团成员作为该只债券评级机构的选举人必须参与投票,其他市场参与者可自愿投票,被选举人为自愿申请的专业评级机构。每只债券的备选评级机构应提交相关资料公布于指定公众网,选举人据此投票选择该只债券评级机构。选举人的投票及票数统计可通过指定公众网进行,选举人身份需进行密码认证,每个选举人只能投一票,被选举人中累计得票最高者为该只债券的评级机构。  
2、已上市的公司债券评级机构由市场参与者自主选择  已发行的公司债上市后,由市场参与者定期(如每年)对评级机构的评级情况进行评判,决定是否更换评级机构;在该债券发行人出现影响债券偿付或市场价格的重大问题后,如评级机构没有及时揭示相应的信用风险,市场参与者也可决定更好评级机构。在债券上市交易后,由于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成为该只债券的潜在投资者,同时为避免持有该只债券的投资者通过操控信用评级而将信用风险转移给其他投资者的现象出现,因此上市后债券的评级机构由主要市场参与者(即已在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立了债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通过指定公众网投票选择。每个市场参与者均有一票的权利,每次投票可设定一定的投票期限(如半个月),如参与是否更换评级机构的投票票数达到一定数目(如15票,不宜过高,以免对评级机构失去约束),则该次投票为有效投票,其投票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处理。  
3、规定评级机构的信息动态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制度是维护三公原则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因此评级机构应切实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评级机构的基本义务应包括:
(1)披露担保前评级和担保后评级结果,并附对评级报告,报告必须描述被评级公司债券的风险源头和程度;
(2)披露对发债公司的动态跟踪评估,至少每年公布一次该只债券的评级报告,在发债公司出现异常情况时也应及时调整该债券的信用评级。  
4、改革信用评级的评分方法  不采用
A
B
C等字母来模糊的表示债券的信用级别,而直接采用倒债的概率表明债券的信用风险,这样的做法比较直观,也便于检验,使评级机构难以为自己的失职行为找到开脱的借口。对以担保方式发行的债券,担保前后均应有相应的评级,并予以公布。  
5、关于评级费用  评级费用作为发行债券的相关费用由发债公司向评级机构支付。在债券存续期间,无论是否更换评级机构,发债公司均应向投资者选择的评级机构支付评级费用,如发生不支付现象则由相关媒体进行披露。由于评级费用不再成为选择评级机构的一个影响因素,为了防止评级机构恶意抬高评级费用,需由有关管理部门对评级费用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由于评级费用是发行债券的成本,有关管理部门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评级费率进行调整,作为调控发债主体发行债券的市场化手段之一。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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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
[律师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
[律师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与此不同,各类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授权机关审核批准。
二、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三、信用基础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是公司债券的信用基础。由于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虽然,运用担保机制可以增强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但这一机制不是强制规定的。与此不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
四、管理程序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改委报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所以,在申请发债的相关资料中,不仅要求发债企业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而且要求有银行予以担保,以做到防控风险的万无一失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就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了。这种“只管生、不管行”的现象,说明了这种管制机制并不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
五、市场功能的差别
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只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为此,不论在众多的企业融资中还是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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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发行价格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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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哪些条件会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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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企业债券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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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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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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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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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预警与企业创新发展的关系是什么
专利预警和企业发展的创新的关系有三个,第一个是分析竞争对手的关键专利,从而了解自身产品在上市或者是出口的过程中是否造成侵权行为,这样可以避免企业造成损失。其次就是分析竞争对手的专利产品信息,进行防御避免被侵权。最后专利分析预警是为了企业自身的研发方向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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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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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
[律师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
[律师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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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需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当中需要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债券的利率,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以及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等内容。募集证券是通过发行企业债务的这种方式来筹资的,所以筹资的流程和相应的文件必须是合法的,债券募集办法是要公司自己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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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企业债券追债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追债注意事项有哪些 关于企业回款,法律以外的方式很多,如软磨硬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以后合作带来利益进行诱导等方法,在这些方式都无济于事的时候,就应该考虑以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了。这时,律师首先会考虑发律师函,将案件厉害关系明确告诉对方,使债务人知道一旦启动法律程序索款对其有何种不利,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样其实已经给对方施加了压力。这里律师函有两个用途,一是给对方造成压力,使其尽快还款,另一个就是可以证明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主张了债权,此时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应当重新计算,为债权人争取启动诉讼的时间。 对于一直口头答应还款,但是一直拖着欠款不还的债务人,这种人通常爱面子,但是总是找借口推托,如没有钱等种种理由。对这种类型的债务人可以和其签订一个还款协议或者欠条,上面写清楚金额及宽限的还款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由债务人签字盖章。 得到这样的一种协议,对于在诉讼中保证胜诉非常有意义,特别是在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其意义在于: 第一,此协议证明债务人已经承诺还款,因此诉讼时效重新起算,此债权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协议上写清楚了还款的期限及违约责任,诉讼中作为重要证据通常都会得到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在协议上不妨写一条:因债权人、债务人任何一方违约而诉至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主张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等),这样在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请律师将债务人到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债权人聘请律师的费用的,对于比较大欠款的诉讼,律师费通常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由败诉人来支付更为合算。 其实在很多案件中,在判决之前债务人面对必将败诉的诉讼,就主动提出和解了,在原告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调解的成功机率也很大。在胜诉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此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发生企业债务纠纷怎么解决 1、灵活运用法律规则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保障。 诉讼是最有效的维权手段,其中蕴涵着众多的因素,象如何顺延诉讼时效,怎样选择最佳的诉讼时期,诉讼之前要做好那些准备工作等等,都会影响诉讼的结果。而且,再成功的诉讼如果没有进行财产保全导致胜诉却无法执行,也不能算是完美的诉讼。 2、其他非诉规则: (1)灵活约定仲裁: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对方履约诚信差、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等情形时,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快捷性、经济性、性等特点以及一裁终局的规定,就可以使我们减少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减少诉讼带来的麻烦。 (2)适当采纳公证:在合同签定的时侯,也可以通过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书具有比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更高的证据能力,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一般无须审查就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一方违约时,由于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于不履约的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提交申请强制执行。 (3)巧妙选取代理:在异地诉讼的时候,为了保证诉讼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必要的时候选取一定的代理机构,对于债务的解决也具有润滑和加持的作用。但是代理的方式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灵活选取,如可以打包一并代理,也可以分拆部分代理。 (4)适时申请支付令:当双方是金钱债务纠纷,并且在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时候,债权人通过向申请支付令,由向对方当事人发送支付令,在规定时期不履行时,可通过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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