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民法第136条的相关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我国法律目前未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向保险公司请求交强险赔偿的诉讼时效规定,所以对受害人行使该项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该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也就是说,时效为二年。
二、交强险到底能赔多少钱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三、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注意: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交强险的索赔事先,我国法律中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一般情况下也就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索赔的时效为二年。因此要是事故发生仅仅一年的话,那么此时只要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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