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享受农村低保的人有哪些
1、子女有房老人不能享受低保
一些老人的情况可能比较差,但是子女经济条件比较好,在城市买房或者买车,他们完全经济能力赡养老人,对于这种现象,老人将不再享受低保政策。
2、因修房娶媳妇致贫不能享受低保
一些家庭贫困的真正原因是,为了在农村修建房屋或者娶媳妇,大肆借钱,导致生活贫困的,这类人也不符合低保补助的要求。
3、因好吃懒做致贫的不能享受低保
在农村,一些好吃懒做的人,他们怕下苦力干重活,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家庭贫困潦倒的。这类人群也不能够享受低保待遇。
4、故意骗保的不能享受低保
农村还有一些人通过非正规渠道办理的低保,比如说伪造证件或者走后门等,低保新政策对于这种行为将会严加惩处。
二、申请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三、农村低保政策申请程序
1、村委会评议: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由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评估与计算的初审工作,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状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属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和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提请乡镇政府复审。
2、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组成由主管领导、民政、财政、统计、工商及村委会干部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符合规定的,由乡镇主管领导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属审核意见后,连同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3、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确定每年办理农村低保的日期,在规定期限内,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2次公示时间)办结审批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对未被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在《农村低保待遇审批通知单》中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送达申请。
4、审批后公示与发放: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在村委会公示栏再次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在评议结果公示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时间,家庭年领取低保金数额等)。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实行按季度银行化发放低保金,有异议的,乡镇政府将情况报告县级民政部门,并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根据重新审核情况,再次执行审批程序,必要时,应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或聘请专业调查单位协助进行调查评估。
综上所述,农村低保是为了救助真正贫困的农村居民,农村低保政策规定子女经济情况好、好吃懒做、故意骗保等人群将不能再享受低保,这对于规范农民低保十分重要,能够使低保更好发挥作用。建议真正需要低保救助的人,积极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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