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付娜律师
付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14人
专家导读 1、法律对庭审后什么时候判决没有规定,但对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判决有相关的规定。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


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不断累积,人们在追求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开始注重精神的追求,人们的思想越来越自由,也正是因为这样,许多人结婚后觉得生活不够如意就选择离婚。而在离婚案件中诉讼离婚也比较多,一般诉讼离婚案件中需要注意过很多问题,因为涉及到诉讼,大家可能觉得比较陌生,也想要了解相关的问题。比如,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打离婚官司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下面小编将为您介绍一下。


一、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

1、法律对庭审后什么时候判决没有规定,但对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判决有相关的规定;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二、打离婚官司一审要经过哪些程序?

打离婚官司属于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地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

2、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的行为。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3)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如果是公开审理,还应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一般是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就进行宣判。人民法院的审判一律是公开进行的。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给当事人;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刻发判决书。因为离婚官司要诉诸法院,给人的感觉比较严肃又庄重,大家可能觉得这些问题比较专业,所以不敢轻易的做出什么行为,小编在这里建议打离婚官司最好请律师代理,这样可以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5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3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4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5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0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3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3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0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0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2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3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3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遗产官司一般多久宣判?
遗产官司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但涉及到遗产的继承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比较复杂的,可以需要延长一定的时间来进行办理,但如果相关纠纷比较简单的,可以适用于简易程序,并在三个月内审结。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一般离婚官司多久宣判?
法律没有规定在庭审后多长时间判决,这要看法院适用的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审理的。如果是简易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判决。如果是普通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判决。象离婚案件,法院在一审时一般都是用简易程序审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起保候审的,法官告之宣判一定要带一位家属,是否被判缓刊
[律师回复] 其一是
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观意识,缺乏对被告人的平时表现的调查了解,忽略了对适用缓刑罪犯的监管、帮教、改造等客观条件的考虑。正因如此,有些被告人亲属为了能使被告人适用缓刑,免受监禁,表示愿意多交罚金、多赔偿损失,以金钱的付出来体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以至使之成为缓刑的交换条件;有些单位组织出于被告人亲属的种种关系,碍于情面,不切实际地乱出证明,一概证明被告人表现良好;有的帮教组织也停留在纸面上,形同虚设,少数帮教成员甚至不知道被帮教的对象;等等。这些现实存在的情况,并不能表明被告人悔罪的真实性,也不能如实反映适用缓刑的客观条件,给法官提供了种种假象,导致了法官在考虑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时出现偏差。因此说,对被告人归案后是否诚心悔过,适用缓刑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质上都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有待在日后的考察中予以确定。而现行的缓执行制度将这种待定状态交由法官提前认定,确实难于准确把握,以至缓刑期间重新犯罪的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报复性犯罪。也容易导致法官滥用职权,盲目地适用缓刑,造成重罪轻判,使得某些罪犯逃避了应得的惩罚,有损法律的严肃性。
折叠
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打离婚官司一审会判吗?
律对于离婚官司什么时候判决没有规定,从以上文章我们可以知道,打离婚官司在一审是需要经过起诉、审理、判决三个程序,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起保候审的,宣判曰,法官要被告人一定要带一位家属,是否被判缓刑。
[律师回复] 其一是
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观意识,缺乏对被告人的平时表现的调查了解,忽略了对适用缓刑罪犯的监管、帮教、改造等客观条件的考虑。正因如此,有些被告人亲属为了能使被告人适用缓刑,免受监禁,表示愿意多交罚金、多赔偿损失,以金钱的付出来体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以至使之成为缓刑的交换条件;有些单位组织出于被告人亲属的种种关系,碍于情面,不切实际地乱出证明,一概证明被告人表现良好;有的帮教组织也停留在纸面上,形同虚设,少数帮教成员甚至不知道被帮教的对象;等等。这些现实存在的情况,并不能表明被告人悔罪的真实性,也不能如实反映适用缓刑的客观条件,给法官提供了种种假象,导致了法官在考虑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时出现偏差。因此说,对被告人归案后是否诚心悔过,适用缓刑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质上都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有待在日后的考察中予以确定。而现行的缓执行制度将这种待定状态交由法官提前认定,确实难于准确把握,以至缓刑期间重新犯罪的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报复性犯罪。也容易导致法官滥用职权,盲目地适用缓刑,造成重罪轻判,使得某些罪犯逃避了应得的惩罚,有损法律的严肃性。
折叠
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官司是否当庭宣判?
离婚官司是否当庭宣判要看案情而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不能硬行判决。如果离婚案件没有当庭宣判,法院会择机下达判决书。双方拿到判决书不上诉的,十天内生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主审法官可以换主审法官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某电信业务的代理商诉某电信运营商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于2003年元月20日立案(简易程序审理)。原定于2003年2月24日开庭(原告在的许可下,复印了被告提供的公证书,该公证书完全能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由于内部职工开展竟争上岗,把开庭时间推迟到2003年3月18日。2003年3月14日原告从异地打来电话询问本案受理庭,开庭时间是否有变动,回答说,18日准时开庭。2003年3月17日下午,原告在受理庭再次核实开庭时间并要求再次查阅本案的有关材料,主审法官回答,明日早上8:30到庭,但拒绝原告查阅本案的有关材料,称:只有律师才有资格阅卷,当事人无权阅卷。18日早上8:30,原告准时到达受理庭,主审法官告之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原告代理人和证人均在规定的开庭时间前到达第七审判庭等候审理。9:00,主审法官准时到达第七审判庭,被告及其特别授权人未到第七审判庭。随后,一工作人员与已走上审判席后的主审法官耳语后,主审法官马上宣布今日不能开庭。原告强烈要求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按时开庭,主审法官不予采纳,并且态度极为恶劣。并公开宣称,不开庭的理由是,主审法官本人未阅读卷宗。原告及原告代理人和证人追随主审法官到受理庭(被告的特别授权人已在受理庭等候)后,主审法官出具了一份未注明延期理由的延期开庭通知,原告强烈要求注明延期理由遭到拒绝。原告问主审法官对其无正当理由给原告造成延期开庭的损失该如何处理,主审法官说:该找谁就找谁,有意见找院长。原告及到庭证人对其回答不满意,并指责其不按法律程序办事。后经闻讯赶来的受理庭庭长协调,并要求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对证人进行笔录。主审法官只对证人进行了笔录,以被告的特别授权人说话不能算数为由,未组织调解,通知3月20日上午8:30调解。3月20日上午8:15原告及原告代理人到达受理庭,被告特别授权人在主审法官多次电话催促下才于8:40到达受理庭,主审法官立即通知双方到一楼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对于原告提供的由被告复印给原告的足以证明被告败诉的证据(原件在被告处,但被告不予提供)未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的规定采信,并且被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公证书)已被调换成内容完全不同的另一证据(公证书)。原告要求复印被调换后的证据被主审法官无端拒绝。请问:这样的主审法官可以请求更换吗可以申请重新开庭审理吗对于主审法官无正当理由给原告造成延期开庭的损失可以请求赔偿吗答复:你好,正如你说的法庭本身就是严肃的,开庭或者延期开庭都应当执行严格的程序,如果确实存在有法官不依程序办事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到该的部门或是纪律检查部门进行投诉,对该的违法之处给予处罚。如果是海南省系统的法官的,你方可以到律图网网上投诉栏目提交你方的投诉信,我们将交给院长批示和处理。其次,由于法官不依法办案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你方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诉讼。(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7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官司二审一定判离吗?
离婚官司二审不一定判离的。离婚官司属于典型的民事诉讼类型中的一种,而民事诉讼一般是采用二审终结制度。也就是二审判决的结果是最终的结果,不可以再提起上诉,但是二审也不一定会判离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诸多因素来决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再审和重审会当庭宣判吗?
[律师回复] 对于再审和重审会当庭宣判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一定不会当庭宣判。
2、我国诉讼案件的宣判方式有两种,一是当庭宣判,二是定期宣判。
3、当庭宣判是指在合议庭休庭评议并作出裁判后,立即复庭由审判长口头宣告判决结果的诉讼活动。而定期宣判,是指在庭审结束后,告知当事人定期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及其后果,计入庭审笔录,并于所定时间对当事人宣读判决内容。
4、当庭宣判的案件,一般都是案情简单,或者说是不复杂的案件,法官经过庭审后很容易作出判断的案件。而再审和重审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很复杂疑难的案件。而且不少规定,再审和重审的案件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5、当庭宣判的案件,刑事诉讼判决书必须在宣判后的5日送达,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判决书必须在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这也为当庭宣判增加了难度。尤其是有些案件,主审法官撰写后还要经过庭长审核、分管副院长签批,5天或者10天根本做不到,所以,很少会当庭宣判的。
6、《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7、《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8、《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