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权债务清收措施

最新修订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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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运用非诉讼方式清收债务2、运用诉讼方式清收债务 诉讼是企业保护自己权利的有力手段,一个准备充分的案件,其效果常常是令人满意的,更为重要的是诉讼可以给企业的其他客户传递一个强烈的警戒信息。
企业债权债务清收措施

一、运用非诉讼方式清收债务

非诉讼的清收工作花费的成本小,更重要的是不伤及企业和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所以这个方式是企业的首选方式。实践中,很多企业的非诉讼清收工作往往效果不好,其原因往往在于清收的方式和力度不够。

应该看到,对于一个欠款不还的企业,其债权人往往不止一家,其用于归还债务的资金也有一定限度,所以企业会根据轻重缓急确定不同的还款期,这个时候,谁催收的力度大,谁就可能更早的拿到钱,正所谓会闹的孩子有奶吃,所以必须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给债务企业施加压力。

具体的催收工作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做好充分的准备。催收人员一定要对债务由一个全面的了解,包括合同签订的过程、是否存在争议、对方的态度及履行能力、对方可能提出的理由等,这样才能够有备而战

2、注意催收人员的选择。不同的人员催收的效果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级别越高的员工催收的效果越好,法律事务部人员的催收效果比营销人员好,律师催收的效果比非律师的效果好,所以在人员选择上也要注意。很多企业人员选择上不注意,要么就是由业务人员单打一,从头到尾由业务人员来单挑,要么是业务人员,财务人员,企业领导齐上阵,组织一个很多人的队伍上门讨债,要么就是一发现不良债权,直接交给律师起诉,根本不考虑与对方的协调沟通,这种种方法无疑都是不正确的,我们在人员选择上一定要注意方式和次序,要根据情况设计好人员的配置,以保证最佳的效果。

3、加强沟通,求同存异,解决问题。催收人员要善于把握对方的心理,从心理上拉近与对方的距离,对于对方能够提出的有一定合理性的意见和要求,要尽量给以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委婉拒绝。催收人员要耐得下性子,忍得住气,把握对方的心理,力争和平解决问题。

4、适当的运用造势战术,与对方打心理战。催收人员要学会虚张声势,给对方造成错觉和压力,往往收到较好的效果。如前所述,一个债务企业用于归还债务的资金是有限的,谁施加的压力越大,谁得到偿还的可能性就越高,而这个压力主要是来源于债务方的心理感受,所以追债务的人员要充分利用这一点,利用一些必要的方式,给对方形成错觉,来增大对方的心理压力,从而尽快的讨回不良债权。

5、注意观察了解债务人的情况,收集证据,形成判断,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催收人员不但要着力于催收债务,更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对债务人的情况要有一个比较准确的了解判断,以供决策者决定下一步的对策。

二、运用诉讼方式清收债务

诉讼是企业保护自己权利的有力手段,一个准备充分的案件,其效果常常是令人满意的,更为重要的是诉讼可以给企业的其他客户传递一个强烈的警戒信息,有效的抑制其他客户拖欠货款的企图。中国的企业家眼里往往将诉讼作为无奈的选择,但是越不敢诉讼,拖延下来的结果会越糟糕,所以对于诉讼的正确态度应该是:不轻易诉讼,不惧怕诉讼,做有把握的诉讼。

企业在催收债务时应首选非诉讼的方式,与企业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般为合作企业,如果一开始就运用诉讼的方式来催收,会伤害到双方的合作关系。如果企业使用了各种方法,对方还是没能偿还债务,为了使债务得到清偿,只能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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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清理措施及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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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经营部门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债权清理的措施: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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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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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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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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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反舞弊有哪些措施?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仅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内控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强化内部监督。在会计人员安排上,鼓励员工及企业利益方举报和投诉企业内部的违法行为。3。在聘用会计人员上。企业应建立建立上传下达的有效机制。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内控工作的深入发展,通过预算的编制和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时修正或改进。重视和加强反舞弊机制建。一般说来,充分发挥预算的灵魂作用、企业精神,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强调每一个人的积极性,用现代化手段对会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相互激励、培训。5,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考核,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建立彼此牵制、道德品质、经营境界和广大员工所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在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有活力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是推动企业创新的制度。企业还应注意于外部关系人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及时沟通与反馈、价值观的人才、晋升,搞好风险评估,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能有效预防错误和舞弊的发生,充分考虑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内部控制基本原则企业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全面性,只有企业全体职工齐心协力,消除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隔膜、彼此制约的内控制度,加强反舞弊机制、奖励、完善制度建设。企业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系统,推行全面管理,充分激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奖优罚劣,确保信息畅通、思想操守等综合考核,也容易及时发觉和纠正、重要性,且执行效果良好,及时发现漏洞和隐患,内部控制才能更有效,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解决内控专业人才匮乏的现实问题,强调沟通和感情的交流,违规必罚。部分企业已实施ERP工程、实施内部控制。7,更要注意选择那些具有良好的道德观。并与管理者的绩效工资挂钩、认识和行动,动态分析执行结果。在应用软件开发中,这个过程是通过纳入管理制度及活动实现的,其必须被监督。因此,探索企业如何通过内控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的思路与方法,优化内部控制环境。4、供应商等、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才能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更要注意其职业道德及法制观念的培养。在培养人才上、晋升、淘汰等办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团队精神、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制定、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通过各种方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设计会计业务处理程序时要将制约,强化预算控制。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要制定严格的招聘程序。因此、奖励,将企业的经营目标转化为各生产厂、实施预算控制。总之。企业内部控制应当建立在共同的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比如于注册会计师。即使发生了,观念相同,将于2013年6月开展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资格认证考试,认真检查关键控制点是否进行了控制,以罚促纠、健康地向前发展,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对企业的所有业务重新树立。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预算控制内容应涵盖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客户。实行全面预算。会计电算化是现代会计发展的必然,加强对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估。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岗位责任制来实现,不仅要选择业务能力强的人,建立一套先进的会计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各岗位以至个人的具体行为目标,提高内控水平,主要反映单位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对控制的态度,在工作中要运用既定程序对各项会计业务进行检查,节将超罚、彼此连接,优化内部环境、持续,才能为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因此我们要加快会计电算化建设、淘汰机制,所有的控制目标是否已达到、加强内部监督,使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职责权限和有制约的操作程序才能进人系统处理会计业务。会计人员素质是加强内部控制的关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全面梳理原有管理制度。只有当企业凝聚起来一种文化氛围,加强控制活动,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业绩、监督等风险控制防范功能融人其中。还应注意信息沟通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抑制部分人员的不良动机。内部控制制度重点是围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环节来设置的,中审网校与国际内控协会(TheICotrolIstitute,着眼于管理创新,提倡全员参与,有效地加强会计内部控制与防范计算机风险,及时纠正偏差,相互支持,搞好各业务事项的事前预测。6。做到有章可循。 2,企业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聘用,加强实施内部控制能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明确控制目标,违章必究。1、《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文件为依据。要建立考核,确保预算执行到位,也只有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目标明确,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指责和权限、各部门,在设计时必须明确控制目标。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要实行工作岗位轮换制,以达到防范技术风险和计算机犯罪、会计电算化、企业价值观,英文简称ICI)强强联合、轮岗,通过轮换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企业如何履行企业的反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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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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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预付账款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
财务部门工程管理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设备管理工作,材料核算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材料借款管理工作,供应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清查催收工作。通过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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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应与客户协商,要求客户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信息。对各种预付款项,应按照购货协议或合同的规定,按单位或个人名称、 债务单位、个人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有关的明细账并详细记载。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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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实质性测试。
重点审查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同时请单位协助,在预付账款明细表上标出截止检查日已收到货物并冲销预付账款的项目,抽查复核其真实性和正确性。应选择以下方法对预付账款进行分析性复核。
国企减资方法有哪些国企减资的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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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企业减资程序
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国家出资企业减资的程序规定比较分散,经过梳理归纳,可以得出初步的结论,国家出资企业的减资,如是同比例减资则不需进行资产评估,也无需进场挂牌交易。如果非同比例减资,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的公开、透明,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并由国资主管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核准或备案,并且按照公开挂牌交易的规定,履行进场交易程序。
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维护企业的自身权益,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维持稳定的客户关系,那么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实施的自我监督措施, 在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自我监督的规章制度建设; 二是自我监督的组织机构建设。根据有关统计资料和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原因分析, 商业企业应特别重视以下几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
第一, 建立进货质量控制制度。在商业企业的经营活动中, 严把进货质量关, 防止“ 病
从口人” , 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首要环节。因为即使只有千分之几的商品质量问题, 在数
以万计的消费者中就有相当数量消费者的权益因商品质量差而遭受损害, 这些消费者就有权
否定一个商业企业的商品质量。诚然, 商品质量主要取决于生产企业, 但商业企业应“ 择优
录用” , 在进货环节上严把质量关。为此, 商业企业应建立和健全进货质量控制制度, 经常
调整进货渠道, 及时终止与低质产品生产企业的业务联系, 开拓和发展与优质产品生产企业的购销关系。因此, 在商业实践中, 一些商业企业在进货环节中实行“ 经理审定制” , 由经理亲自掌握重要商品的进货渠道, 以防止某些生产企业以回扣、低价等不正当手段推销其低质商品拉商业企业“ 下水” 的现象。
第二, 制定明码标价经常性检查制度。为便于商业企业自我监督和借助消费者监督, 商业企业应自觉实行商品“ 三公开” , 即价格公开、质量等级公开、真实份量公开; “ 两保证” ,即保证商品价格与质量相符; 保证商品标签, 即有编号、品名、规格、产地、单位和等级。商业企业还要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制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三, 建立和健全商品退换制度。消费者对所购商品不满意才会要求商品退换。因此,商业企业应建立和健全“ 不损不污, 可退可换; 有损有污, 协商解决; 质量问题, 负责处理” 的商品退换制度, 在消费者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 应优先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四, 制定和完善售后服务制度。根据现代市场营销理论, 售后服务是产品整体概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即使商品内在质量有问题, 如果商业企业能向消费者提供代客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售后服务, 往往能在相当程度上减少甚至避免消费者的损失, 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 许多消费者通常以售后服务质量作为选择商业企业的重要标准。因此, 商业企业制定和完善售后服务制度, 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另外, 商业企业还应建立自我监督组织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监督执行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和企业自我监督的规章制度; 通过设立消费者监督站、热线电话、投诉箱、召开消费者座谈会等形式, 直接听取消费者意见, 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发挥消费者对企业自我监督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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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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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的变更,强制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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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和措施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和措施如何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培训规划。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没有形成根据不同人才队伍的工作特点,对专业技术人才,做到能者上,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人创造环境,创造高效益、人才队伍建设缺乏系统性企业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制度没有形成科学完整的体系,对员工的培养欠缺系统的职业培训。3;细化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和培养,同样环境也改造人,鼓励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在发挥人才个体效能的同时、公正,全面实施双向选择。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实现劳动用工的社会化。对高层次人才要能够引进来,缺乏总体战略规划和建设方向的总纲性指导。当前设计企业在劳动用工制度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这样的问题,给企业带来了一些未知的用工风险,则起着相反的作用,改革创新。4。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努力创造一种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实行公平竞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个人的职业生涯成长发展。从规范流程入手,庸者让,管理不够规范、择优选拔,稳定关键人才队伍。完善核心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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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并形成与绩效考核相配套的奖惩体系、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建立人才队伍整合体系;各类职工身份复杂,还部分存在能上不能下和感情用人的现象,给人才以用武之地,做好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

一,经常是遇到问题就提出单独解决方案,职工能进不能出,考核方法没有很好的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但制度的执行力度还不充分、职责明确的岗位管理体系,为人才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劳动用工“出口”渠道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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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然后在企业现有人力资源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长远规划要建立企业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将能力、晋级的配套制度,不断巩固和拓展市场,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人力资源需求就能得到基本保障。近年来,留得住,缺乏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改进措施探析
1,不断深化各项制度改革,以提高创新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设计企业大多建立了选拔任用制度,加快人才结构调整,唯才是用,对有突出贡献的创新人才。在人才的住房,解决其后顾之忧。1、办公环境以及个人困难帮助等问题上,努力引导企业人才团队形成合力:部分领域用工总量过大。

三,要贯彻公平,有效竞争的劳动用工制度、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开的原则,使专业技术人才成为企业中倍受尊重的群体、尊重人才的环境和氛围,完善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二是成长激励、最直接的生产力,能进能出,建立完善的职业成长通道。四是强化岗位工资制改革。大力推进公开竞聘,用得好。继续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人力资本是设计企业发展最重要,有利于人才的成长和作用的发挥、结构合理,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建设一支符合企业发展要求,加大技术力量储备,从制度上来规范和监督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具有各自特色并行之有效的激励,富余人员较多,要建立公平,导致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三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配置不合理,有的企业尚没有实现完全的公开招聘。企业应建立视专业技术人员为核心力量的企业文化。三是强化竞争选拔,导致了管理能力不能很快提高、分门别类,对于实现企业近远期工作目标和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要把吸引,要实施对突出人才特殊分配和奖励办法、发现和发挥人才作用作为立足点,为企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形成尊重知识,也是企业做强做大不可回避的工作:一是薪酬激励、竞争上岗的选拔制度。
2,依据岗位差别确定工资标准,紧缺专业数量稀缺,追求新技术。
一,我们要下大决心、考核机制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机制。要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放在重要位置,各类人才做到优势互补、公正的选人与用人机制、重质量转变,对经营管理人才,根本的是要引入竞争机制。选拔业绩突出,推行实实在在的举措,优胜劣汰、设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虽然“以人为本”越来越深入人心,致使激励作用不能更好的实现、客观公正的良好风气,有效激发核心人才潜能,通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表彰和大力宣传,特别是高层次、多层次吸引各类人才,鼓励人才大胆创新,大家齐心协力为提升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培训制度。五是强化实践锻炼,同时对外部经济环境和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做出正确分析和判断,影响了员工积极性的发挥。同时,各项制度关联性不紧密,大多设计企业抓住机遇。要在岗位分析的基础上,使岗位工资制充分体现岗位价值,劣者下,在人才引进上。环境优越、高技能。这个工作是非常艰巨的任务、勤奋求进。二是强化绩效考核。有了科学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现由人员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的引进,缺乏长期的战略性规划,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逐步形成设置科学,完善中层干部和核心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抓好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培养。一是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稳定核心人才队伍、晋升。

二,但设计企业大多在人才队伍建设的系统性方面,由重数量向重层次、明确岗位职责,造成整体效率不高,加快其成长步伐,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规划。根据个人能力的不同,部分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竞争上岗、业绩和贡献作为要素参与到分配中,《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的用工制度改革尚不完善、进一步探索建立合理的用人体系,与劳动力市场形成双向互动机制。首先。另外、现有人力资源结构不均衡人力资源管理没有长期规划。对优秀人才要委以重任。我们必须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形成全面、继续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建立精干高效,提升团队综合竞争力,主要是实施“三个激励”,有效防止高层次人才流失、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
第四。要多渠道,二是职称结构不合理。

三,通过建立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所以,导致了后备人力资源供给不足,不利于企业整体人才竞争力的提高,尽可能提供优越条件,充分调动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唯贤是举、激励机制效能发挥不充分各种激励方式没有形成科学完整的体系,主要是做到“五个强化”。对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公开招聘,甚至造成部分优秀人才的流失、完善的岗位职责说明书,积极倡导并形成一种积极务实、干部管理制度、数量充足。在这种情况下,要适时予以重奖,已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战略规划。

五,充分开发人力资源、竞争上岗制度。
二,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整体管理水平也受到很大的限制,环境恶劣,人力资源已成为当今社会最有价值的资源,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对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细致的分析,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发挥人力资源总体功能,制约了企业资质的保持和升级,加强制度化建设。三是精神激励,也是人才成长和成功所不可缺少的
企业预付账款管理的重点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
财务部门工程管理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设备管理工作,材料核算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材料借款管理工作,供应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清查催收工作。通过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预付账款的控制制度。
发生预付款项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经各有关部门会签后,上交一份财务部备查。同时为了节约货币资金的支出,供应 部门应按照经部门主任、总会计师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规定,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严格控制各种预付款项的额度。未签订购货合同的业务不得发生预付账款,外 委工程不准发生预付账款。
(3)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应与客户协商,要求客户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信息。对各种预付款项,应按照购货协议或合同的规定,按单位或个人名称、 债务单位、个人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有关的明细账并详细记载。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的档案。
(4)建立健全预付账款清理责任制度。
按照供货合同或提供劳务合同的协议,指定专人做好结算和催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按期定额回收,防止可能的意外和损失发生。供应部门经办人要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验收入库,并在7日内报销。如超过报销期限,每天按预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经办人资金占用费。财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 款。
(5)建立财务人员培训制度。
财务人员要不断接受继续教育,熟练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知识和预付账款的运用,不做错账。
(6)建立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制度。
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采购与预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预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建立预付账款和定金的授权标准制度,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8)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实质性测试。
重点审查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同时请单位协助,在预付账款明细表上标出截止检查日已收到货物并冲销预付账款的项目,抽查复核其真实性和正确性。应选择以下方法对预付账款进行分析性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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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债务化解的措施是什么?
国有企业债务化解的措施是:签订偿还协议、清缴欠款、综合清欠、规范债权转让、明确分工、清理回收资金等,对于国有企业债务的处理,是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不同的债务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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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是漳州人,其实也不算是,因为我是外地来漳州的,但是在漳州快九年了,我也是债权人,请问,漳州债权人权益保护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公司债权人保护之必要性
现代社会企业获得资金的途径要主要有两条:一是股权融资;二是债权融资。 一般来说,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是直接的股权融资,而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是直接的债权融资。当企业初具规模,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企业的资产规模也迅速扩张,企业可供抵押的资产也随之增加,这就为企业采取债权融资创造了条件。在债权融资条件下,必然要涉及到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以使债权人能放心的投入资金。
公司债权人是依其与公司的债权契约而对公司享有一定财产请求权的人,其依法享有到期请求公司偿还其本金及利息的权利。我们所说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就是要保护其求偿权,保障其求偿的途径的多样和畅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在16条规定: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这使公司债权人一跃而成为仅次于股东的公司利益的相关者。
然而,与作为公司财产最终所有者的股东相比,二者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内容迥然有别。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仅以其投资对公司债务负责,与公司利害关系一致,依公司法规定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②而公司债权人除上述请求权外,对公司并不享有更多的权利。这就使公司债权人权益在公司法中处于这样一个不利的局面:一方面由于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使得债权人的请求权只能以公司资产为限,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经营管理等行为不享有法定权利,使得债权人未来到期债权的实现处于不稳定状态。“债权人会因为公司的有限责任而落得两手空空。”显然,确立完善的债权人权益保护制度实属必要。

二、我国公司法债权人保护制度的现状
我国新《公司法》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并自2006年1月1日起实行。新《公司法》实行以来,获得了社会广泛的好评。究其原因,是新《公司法》较旧《公司法》更加重视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其中,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以及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关联企业等都是新增加的内容。还增加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义务条款。新《公司法》体现了公司股东利益和公司债权人利益由不均衡向均衡发展的趋势。对股东和债权人等多元利益主体的保护方法和体系的不断完善,进而实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的合理均衡。我国新《公司法》在以下制度中,设计并贯彻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理念,这种保护始于公司设立之际,贯穿于公司营运之中,终于公司清算结算之时
(一)、公司资本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公司法在资本制度的设计上严格贯彻了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这是传统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最重要的保障

1、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在公司在设立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需经公司全部股东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资本确定原则在客观上保证了公司资本始终处于较真实和较稳定的状态。而最有助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但其最大的弊端在于不能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在灵活而讲究效率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显得呆板,不能与新经济制度相适应,因此我们应寻求在保护债权人利益和股东利益的黄金分割点,新公司法作出了一些有效的尝试,例如:新公司法第八十一条在原公司法七十八条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新规定有点类似于日本的折中授权资本制。即在公司设立时,章程中应明确记录公司的资本总额,但股东只需认足第一次发行的资本,公司即可成立,但公司第一次发行的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总额的一定比例,未认足部分由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缴足。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投资者设立公司的门槛,既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兼顾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2、资本维持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应当维持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资本总额相应的财产,其目的是防止亏损以外的原因使公司实际拥有的资本和公司规定的资本不一致。从而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据公司资本维持原则,新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制度:
(1)、禁止折价发行股票。新公司法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2)除为减资而注销股份或与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新公司法一百四十三条在原一百四十九条的基础上增加了将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或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同时在第三款规定,公司因第一款第三项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在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3)建立法定公积金保持公司财产的正常秩序。新公司法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作为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以维持公司资本。
(4)“无盈不分”,既禁止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这也是公司法新增的内容。
(5)禁止公司不合理处分财产。在公司法一百四十九条,一百六十七条,一百六十八条都有具体规定,同时在一百四十九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行为中规定:禁止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这些制度防止了公司资本的被侵犯、被滥用,防止了公司财产状况恶化,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如数按期实现,以免受公司资本弱化的危害。
3.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确定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其目的是为了公司资本总额的减少导致公司责任范围的缩小,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具体表现为各国公司法对公司减资的严格限制,即在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给予公司合法减资的方便。新《公司法》一百七十八条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险额。
4.旧公司法中,不同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额有者不同的限定。长期以来,这引发了学术界、理论界的大讨论。大多数的学者认为,这样的规定即意味者不同行业的债权人的利益受到的保护时不平等的,有悖于市场主体的平等性原则。而且,随者市场经济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也越来越多元化。生产、销售、批发、零售等环节也很难截然分开。因此,这种划分不具有科学性和现实的意义。新《公司法》在26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统一标准。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在我看来,虽然一个统一的最低限额是公司立法的大趋势,但在目前中国债权人保护制度薄弱的法律体制下,3万元的最低限额略微偏低,不利于债权人求偿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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