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14
浏览10w+
刘蔓萍律师
刘蔓萍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065人
专家导读 目前,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

一、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

目前,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二、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有什么不同

按2000年年底出台的最新规定,现房销售,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人交定金预付款,而在未来的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交易行为。

三、 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1、建设单位具有开发经营资格;

2、持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取得预售许可证;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期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5、多层建筑封顶,高层建筑达到十层以上。

(二)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什么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落实;

6、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7、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三)商品房期房和现房销售的合法性

按新规定,手续齐全的“合法”的期房,销售必须“五证”“两书”齐全,而现房销售则未必,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购房人买这样的现房。除了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这两证二书,还要看有无《产权登记备案证》。但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人购买时仍需要看“五证”“两书” 。

1、五证是哪五证

《国有土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两书是什么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它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即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由于情况不同,在实际需要符合的销售条件上面也不一样。需要注意其中购买期房的话,那么此时购房者所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将是更大的,这点还请大家注意。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8****66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2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2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1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8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3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0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销售有毒食品罪属于哪类犯罪类型
“销售有毒食品罪”属于我国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罪行对民众健康和生存权益影响极大,还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者一般是在销售食品时非法添加有毒非食品原料,并且明知有毒还故意销售。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律师回复] 对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犯罪类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就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同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无疑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威胁,因而,这种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故意内容为行为人明知其掺入食品中的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明知其销售的是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并且其行为可能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却对此危害结果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但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并非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对其结果作为犯罪目的积极追求,则构成其他性质的罪。因此,在认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时,要注意查明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
商品房销售有哪些种类,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的区别和条件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销售有哪几种类型目前,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二、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有什么不同按2000年年底出台的最新规定,现房销售,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人交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的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交易行为。
三、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1、建设单位具有开发经营资格;
2、持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取得预售许可证;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期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5、多层建筑封顶,高层建筑达到十层以上。
(二)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什么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落实;
6、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7、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三)商品房期房和现房销售的合法性按新规定,手续齐全的“合法”的期房,销售必须“五证”“两书”齐全,而现房销售则未必,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购房人买这样的现房。除了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这两证二书,还要看有无《产权登记备案证》。但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人购买时仍需要看“五证”“两书”。
1、五证是哪五证《国有土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两书是什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它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的种类有哪些,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销售有哪几种类型目前,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二、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有什么不同按2000年年底出台的最新规定,现房销售,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人交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的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交易行为。
三、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1、建设单位具有开发经营资格;
2、持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取得预售许可证;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期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5、多层建筑封顶,高层建筑达到十层以上。
(二)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什么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落实;
6、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7、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三)商品房期房和现房销售的合法性按新规定,手续齐全的“合法”的期房,销售必须“五证”“两书”齐全,而现房销售则未必,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购房人买这样的现房。除了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这两证二书,还要看有无《产权登记备案证》。但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人购买时仍需要看“五证”“两书”。
1、五证是哪五证《国有土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两书是什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它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
目前,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销售有哪些种类,现房销售和期房的区别和条件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销售有哪几种类型目前,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二、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有什么不同按2000年年底出台的最新规定,现房销售,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人交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的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交易行为。
三、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1、建设单位具有开发经营资格;
2、持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取得预售许可证;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期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5、多层建筑封顶,高层建筑达到十层以上。
(二)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什么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落实;
6、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7、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三)商品房期房和现房销售的合法性按新规定,手续齐全的“合法”的期房,销售必须“五证”“两书”齐全,而现房销售则未必,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购房人买这样的现房。除了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这两证二书,还要看有无《产权登记备案证》。但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人购买时仍需要看“五证”“两书”。
1、五证是哪五证《国有土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两书是什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它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农产品商标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产品注册商标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时需要根据产品或服务的类别,选择所属行业的类别进行注册。对于农产品来说,首要注册的核心类别是31类;另外,29类、30类也是需要考虑注册的重要类别;再有就是,5类、34类是有相关经营方向的企业需要注册的类别。而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还要考虑更多的相关类别或拓展类别的注册,以做好更全面的品牌防御或是方便以后进行品牌拓展,甚至有的农产品企业会进行全类别注册,这些都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做决定。 第31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具体指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这个类别的商标是一定要注册的。 第29类: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具体指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30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具体指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5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具体指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农产品企业如果涉及经营动物用膳食补充剂、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则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34类:主要包括烟草;烟具;火柴。因此,经营方向涉及烟草的企业,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做好农产品其他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 有的农产品企业,通过技术研发开发出了创新的农产品,这时企业应该及时为创新农产品申请专利保护。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专利布局。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企业对农产品实现了重大创新发明,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对于一般性的创新,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农产品的外观包装设计等,则一般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类型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类型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销售者免除产品侵权责任的类型有什么?
过错责任,过错追究责任,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是销售者产品侵权的主要作用类型,具体采用哪种责任方式,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时,应当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现在看电视的时候看到有人销售厂商的货物,结果被合同给坑了,想问下这个销售合同类型都有哪些啊?
[律师回复]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
  相关书籍支付的买卖合同。其特点在于,合同成立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价款则依合同约定分期支付。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应按期履行支付价金的义务,若未按期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买卖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样品买卖
  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标的物品质依一定样品而定的买卖。当事人约定依样品买卖的,视为出卖人保证交付的货物与样品具有同一品质,其意义是出卖人提供一种质量担保。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对样品质量作出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其交付符合同种物通常质量标准的标的物。
  试用买卖
  试用买卖,又称为试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此类买卖合同常见于新产品的买卖。一般认为,试用买卖合同属于附停止条件的买卖合同,即在所附买卖条件成就前,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验使用,最终是否同意购买取决于买受人的意愿。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拍卖
  根据我国拍卖法,拍卖是指以公开竟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具体地说,买卖公开进行,参加竟拍的人在拍卖现场根据拍卖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当某人的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无人竞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拍定的方式确认买卖成交。
  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约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买卖法律有如下特别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以上是对销售合同类型都有哪些啊的回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销售者免除产品侵权责任的类型有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销售者免除产品侵权责任的类型有什么,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我是做商品销售的我制定一套销售商品的模式,目前可以说没有人,像我这样子销售商品,我怕我要公开用这套模式销售,别的商家一定会模仿,现今的法律,有什么办法杜绝模仿,模仿了我能起诉吗,希望给于指点一下, 谢谢??
[律师回复]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3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