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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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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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首先应向住建部门反映情况,由住建部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那就要拿起法律武器了。如果一般卖房者违约,应该依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若是开发商则需要,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甚至还有额外的赔偿损失。
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房多卖是最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为了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现象,产权明晰是关键。首先,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要了解房屋是否达到预售条件,二要查明其备案登记情况。在购房者签了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应在30天内到房管部门和国土部门登记备案,购房者可通过网络或者到相关部门查询房屋预售合同备案情况,若合同号与备案情况、姓名一致便能确定备案无误。

若查询出现同一套房屋有不同的合同号或者不是自己的姓名的情况,则极可能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购房者应及时向开发商了解情况,并可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开发商提起诉讼。

要追究开发商一房多卖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因一房多卖而解除购房合同的,购房者除了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如何处理商品房一房二卖纠纷

对于购房者而言,应重视从源头、从最初就开始防止和避免掉入“一房二卖”的陷阱。

(一)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

(二)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

(三)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这样安排可以避免部分卖房者通过对房屋“一房二卖”而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使购房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一般情况下,只要购房者在买房时提高警惕,按法定程序购房,一房二卖的现象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的。而就一房二卖纠纷的解决,一般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去分析。如果您遇到了一房二卖的纠纷不知该怎么处理,那么建议您不妨直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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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咋办
之所以一房二卖的现象会频繁出现,一方面是因为房屋买卖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购房者自己不谨慎、不及时办理相应的登记。那么在实践中,购房者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咋办呢,也就是说,应如何处理商品房一房二卖纠纷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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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商品房买卖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中遇到开发商欺诈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买卖中遇开发商欺诈怎么办合同中的欺诈是指合同一方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以达到获利目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开发商在售房中存在欺诈行为,是否也适用上述规定以增加开发商的赔偿责任,在实践上司法界对此一直存在很大分歧。多数人认为购房是一种合同行为,应适用合同法,而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少数人认为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但现实生活中因购售双方在信息上的不对等,商品房销售中的欺诈行为远不止上述三种情形,所以万望有识之士再接再厉,为争取购房者作为消费者的地位而努力,以尽可能多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在此需提醒购房者的是,因适用双倍赔偿原则的情形只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仍不可大意,在购房时仍应按本书前面章节讲述的方法对项目进行法律审查,以免上当受骗后,无法进行索赔。
二、如何解决购房纠纷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即由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最省事、最简便易行。其次,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较之向来讲,也利于案件的迅速解决和减少解决费用。当然通过诉讼解决虽然耗时长、费用高,但这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最重要、最权威的途径。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与开发商本身就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开发商如果利用其所掌握的信息来隐瞒购房者或者是对其进行一定的欺诈,购房者都无法避免。所以购房者可以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咨询下,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有哪些,以便看看自己是否受到开发商的欺诈,最主要的是应该明白遇到开发商欺诈该怎么处理,向这些类似的房产纠纷又该如何解决,以便快速的帮您维权。
买卖商品房时遇到欺诈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买卖中遇开发商欺诈怎么办合同中的欺诈是指合同一方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以达到获利目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开发商在售房中存在欺诈行为,是否也适用上述规定以增加开发商的赔偿责任,在实践上司法界对此一直存在很大分歧。多数人认为购房是一种合同行为,应适用合同法,而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少数人认为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但现实生活中因购售双方在信息上的不对等,商品房销售中的欺诈行为远不止上述三种情形,所以万望有识之士再接再厉,为争取购房者作为消费者的地位而努力,以尽可能多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在此需提醒购房者的是,因适用双倍赔偿原则的情形只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仍不可大意,在购房时仍应按本书前面章节讲述的方法对项目进行法律审查,以免上当受骗后,无法进行索赔。
二、如何解决购房纠纷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即由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最省事、最简便易行。其次,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较之向来讲,也利于案件的迅速解决和减少解决费用。当然通过诉讼解决虽然耗时长、费用高,但这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最重要、最权威的途径。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与开发商本身就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开发商如果利用其所掌握的信息来隐瞒购房者或者是对其进行一定的欺诈,购房者都无法避免。所以购房者可以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咨询下,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有哪些,以便看看自己是否受到开发商的欺诈,最主要的是应该明白遇到开发商欺诈该怎么处理,向这些类似的房产纠纷又该如何解决,以便快速的帮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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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咋办
当满足以下几种情形时,定金便有权被收回:买方由于自身原因选择放弃购买该房屋,未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或者卖方违约,未能出售该房屋,在此种情况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接纳定金的那一方若未按约定履约,则需以双倍金额返还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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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商品房买卖怎样转按揭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商品房买卖怎样转按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商品房买卖如何转按揭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签约注意
1、贷款年限:普通住宅不超过30年;公寓、别墅不超过10年。
注:房龄+贷款年限≤ 35年 (注:房龄不超过25年)。
2、年龄:贷款人年龄+贷款年限≤ 65年(男女不限)。
3、贷款额度:普通住宅(城八区)、通州县城内、大兴、昌平不超过70%;公寓、别墅不超过60%(如房龄超过5年贷款额度则不超过50%)。
4、贷款利率:普通住宅按同期个人购房贷款利率执行。
5、还款方式为月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任选一种)。
6、签署所有文件必须使用黑色的签字笔或钢笔。
客户须知
1、转按揭房屋的产权明晰,无重复抵押、租赁等情形;
2、转按揭客户已对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买卖合同;
3、原借款人的资信良好,贷款无逾期、拖欠情况;
4、原借款人已取得有关房屋的权利证明;
5、新借款人的资信良好,符合贷款要求,且能提供相关的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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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商品房买卖要如何转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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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商品房怎么样
购买方在签订商品住宅交易合约后,若出卖方擅自再售或隐瞒物业已售或用于政府拆迁补偿等事实,导致合约失效或被撤销,购买方有权解约并索回购房款、利息及合理赔偿,同时可要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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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商品房买卖能怎么转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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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多久生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多久生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订立合同之时成立并生效。但也存在如下例外:
1、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基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特殊性,买卖中的商品房所有权,即产权应在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转移给购房人。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仅是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它仅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来看,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生效。
何时房屋买卖合同会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
①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③权属有争议的;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商品房买卖该怎么转按揭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商品房买卖该怎么转按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商品房买卖如何转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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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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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年限:普通住宅不超过30年;公寓、别墅不超过10年。
注:房龄+贷款年限≤ 35年 (注:房龄不超过25年)。
2、年龄:贷款人年龄+贷款年限≤ 65年(男女不限)。
3、贷款额度:普通住宅(城八区)、通州县城内、大兴、昌平不超过70%;公寓、别墅不超过60%(如房龄超过5年贷款额度则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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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还款方式为月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任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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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一房二卖有哪些
确实如此。定金乃指在合同缔结或付款之前,向对方支付特定金额之款项或替代品为保障。预付定金款项之一方称作定金支付方,而收取定金物品之人则被尊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相关法令规定,当事人有权设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之有效担保。若债务人能够按期完全履行其债务,则定金应当抵充债务或者将余额追索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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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商品房买卖应该如何转按揭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商品房买卖应该如何转按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商品房买卖如何转按揭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签约注意
1、贷款年限:普通住宅不超过30年;公寓、别墅不超过10年。
注:房龄+贷款年限≤ 35年 (注:房龄不超过25年)。
2、年龄:贷款人年龄+贷款年限≤ 65年(男女不限)。
3、贷款额度:普通住宅(城八区)、通州县城内、大兴、昌平不超过70%;公寓、别墅不超过60%(如房龄超过5年贷款额度则不超过50%)。
4、贷款利率:普通住宅按同期个人购房贷款利率执行。
5、还款方式为月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任选一种)。
6、签署所有文件必须使用黑色的签字笔或钢笔。
客户须知
1、转按揭房屋的产权明晰,无重复抵押、租赁等情形;
2、转按揭客户已对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买卖合同;
3、原借款人的资信良好,贷款无逾期、拖欠情况;
4、原借款人已取得有关房屋的权利证明;
5、新借款人的资信良好,符合贷款要求,且能提供相关的申请资料。
二手商品房买卖应该怎么转按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商品房买卖如何转按揭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签约注意
1、贷款年限:普通住宅不超过30年;公寓、别墅不超过10年。
注:房龄+贷款年限≤ 35年 (注:房龄不超过25年)。
2、年龄:贷款人年龄+贷款年限≤ 65年(男女不限)。
3、贷款额度:普通住宅(城八区)、通州县城内、大兴、昌平不超过70%;公寓、别墅不超过60%(如房龄超过5年贷款额度则不超过50%)。
4、贷款利率:普通住宅按同期个人购房贷款利率执行。
5、还款方式为月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任选一种)。
6、签署所有文件必须使用黑色的签字笔或钢笔。
客户须知
1、转按揭房屋的产权明晰,无重复抵押、租赁等情形;
2、转按揭客户已对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买卖合同;
3、原借款人的资信良好,贷款无逾期、拖欠情况;
4、原借款人已取得有关房屋的权利证明;
5、新借款人的资信良好,符合贷款要求,且能提供相关的申请资料。
遇到开发商一房二卖要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遇到开发商一房二卖要应该怎么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一房二卖怎样处理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
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
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如果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对其违约的处理与法律适用。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这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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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一房二卖犯法吗
确认一房两售的法律要件包括在已有房产交易协议基础上,擅自将房产再卖给第三方并签署协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此行为将受到严厉警告、罚款,甚至刑法责任追究。未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的一方需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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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遇到霸王条款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注意合同中关于付款期限的约定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条款:“买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未付款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是“采取按揭方式付款的,如因买方不能按本房地产(担保)贷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导致按揭银行要求卖方承担担保责任,卖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买方按逾期应付款的150%追偿。”  其实,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迟延付款不构成根本违约,只有经催告并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才构成根本违约,对方方可解除合同,本条规定只要购房者迟延付款(理论上说即便迟延一天)卖方也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只能就损失部分向被担保人予以追偿,而不能从中渔利,如果合同中约定卖方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买方按逾期应付款的150%追偿没有法律依据。  
二、注意合同中关于逾期交付的约定  开发商给出的合同总是扩大自己的权利而缩小自己的义务,例如,合同中约定“除不可抗力、政策变更或买方原因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应自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向买方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三,累计不超过一万元的违约金。”  这个约定与买方逾期付款的法律责任严重不对等。卖方逾期交房的没有约定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买方逾期付款不论时间长短,卖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违约金有一万元上限,而买方迟延付款违约金没有上限;无论时间长短,逾期交房按总房款日万分之
三、累计不超过一万元的赔偿显然是在为自己可能的迟延交房行为免责,不符合据实赔偿原则。  
三、注意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不可抗力是开发商常常用来抗辩的事由,因此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经常对不可抗力做出扩大的约定,例如约定“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暴雨、台风、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政府主管机关、测量机构原因导致延误、误差以及由于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部门原因导致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的安装不能按计划完成等非卖方能够预见、控制并可避免的事件。”  这些内容看上去很有道理,但其实不可抗力条件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即必须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特点,该条约定人为扩大了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将已经预见到的各种风险设定为不可抗力,目的是为将来卖方违约提供免责借口。  
四、注意合同中关于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  关于面积差的处理,我国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开发商常常在合同中设置这样的条款,“买卖双方约定,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买卖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该约定名为平等实为不平等,原因是房屋由卖方建设开发,规划设计的严格落实依靠卖方,买方无法介入,房屋面积误差是卖方制造的,卖方出售的房屋面积必然不会多只能少,有了该条,即便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缩水多少都要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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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多长时间生效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多长时间生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订立合同之时成立并生效。但也存在如下例外:
1、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基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特殊性,买卖中的商品房所有权,即产权应在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转移给购房人。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仅是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它仅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来看,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生效。
何时房屋买卖合同会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
①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③权属有争议的;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格式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格式是怎么样的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商品房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商品房基本情况
1.甲方依据________房许字第________号《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将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小区)________号楼(总层数、用途、结构)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号(管理号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乙方购买商品房________套,建筑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以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实地测量后计算的测量结果为准。
3.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以 (划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年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所列设施外,还有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该商品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销售给乙方,总价款(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________元。
3.乙方可将购房款一次付清,也可分期付款。乙方一次性付款的,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乙方分期付款的,其购房定金在第________次付款时冲抵,分期付款日期、金额为:
合同定额(元)
付款日期
定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期 (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期 (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期 (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期 (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期 (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 (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其中第_______期乙方申请贷款,付款期限届满金融机构未批准贷款,且乙方无力支付该款项的,甲方应在十五日内将其已收取的房款返还乙方,本合同解除。如因一方故意造成贷款未获批准,或乙方逾期不申请贷款,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面积误差
该商品房交付时,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约定面积_______%时,乙方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乙方,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乙方同意接受房屋。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金额按实际建筑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登记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应持本合同到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登记,同时鉴证或公证;税费按国家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鉴证或公证,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房款的_______%赔偿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五、质量标准
甲方交付的房屋需经工程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同时必须实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凡未实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住宅房屋,如因质量问题与乙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产权登记
乙方应于房屋交付三十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应予协助。
七、设计变更的约定_______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做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_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八、配套设施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的用途及公共设施的使用
乙方的商品房仅作 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受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房屋停建、缓建,应在_______日内通知对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未能按时交房或乙方逾期交付款项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无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对方必须履行。
3.房屋未达到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质量标准,或未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双方应在三十日内到合同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一、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或未按承诺期限运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乙方有权按已付房款额的百万分之___向甲方追究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如逾期180天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向乙方支付自上述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的违约金;
(2)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乙方所欠房款额的百万分之_______向乙方追究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如逾期180天乙方仍未能如数付款,甲方有权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乙方的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房款扣除上述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在三十日内退还乙方;
(2)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甲方交付房屋设施、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或要求甲方赔偿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差额,并要求甲方付房款总额_______%的违约金。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二份,送房地产所在地交易市场登记机关一份、鉴证或公证机关一份。

四、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本合同及补交规定、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经鉴证或公证后生效。

七、《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商品房平面图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或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或公证部门意见:__________  房产管理部门意见:__________
鉴证或公证机关:(章)________  登记机关:(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或公证日期: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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