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不符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最新修订 | 2024-07-23
浏览10w+
徐清岑律师
徐清岑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万人
专家导读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问题的函》]指出,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无证驾驶的,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扣12分,还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准驾不符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一、准驾不符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在性质上属于无证驾驶。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发布的[对《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问题的函》的答复],其中第一条明确指出,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

二、无证驾驶该怎么进行处罚

无证驾驶的,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扣12分,还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实践中,要是出现准驾不符的情况,那么这也是属于无证驾驶中的一种具体情形,此时就会根据相关的规定,对驾驶者作出具体的处罚。毕竟准驾不符,其实也就是驾驶者不具有驾驶该机动车的资格。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准驾不符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0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1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5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3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8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3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4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5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81****941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8****525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135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准驾不符的情况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问题的函》的答复中的第一款规定: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驾驶证过期属于无证驾驶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驾驶证过期属于无证驾驶吗
有朋友认为驾驶证是证明公民具有驾驶资格的证件,不能把驾驶证与驾驶资格两者概念混同起来,驾驶证过期并不等同驾驶资格被取消,驾驶证是形式要件,而驾驶资格是实质要件。
【案例】
4月21日,张某建驾车与吴某莲所骑的助力车(后搭坐辛某芳)相撞,造成吴某莲、辛某芳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认定,张某建 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车辆所有人为张某建,在太平洋保险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发生事故时,张某建所持驾照证的有效期至10月份止。吴某莲、辛某芳要求张某建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65,368元。保险公司以张某建的驾驶证已过有效期、属无证驾驶为由,拒绝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建所持驾照已经过期,到底属不属于无证驾驶呢?
一种意见认为,属无证驾驶。证件具有时效性,时效过期则证件失去证明力,失去证明力的证件可按无证处理,故可对持有超过有效期限驾驶证的驾驶行为认定为无证驾驶。
另一种意见认为驾驶证是证明公民具有驾驶资格的证件,不能把驾驶证与驾驶资格两者概念混同起来,驾驶证过期并不等同驾驶资格被取消,驾驶证是形式要件,而驾驶资格是实质要件。
按照最新修正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可理解为,前条为倡导性要求,后条为制裁性措施,分别从两个不同角度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规范管理。
结合本案分析,张某建所持驾照证的有效期至10月份止,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其驾驶证最早被注销期限不早于10月1日,而事故发生在4月21日,可见发生事故时其驾驶资格并未被注销,仍应视为有证驾驶,而非无证驾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无证驾驶属于不属于工伤
无证驾驶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这要看具体的情况。若是员工确实是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过程中,虽然自己是无证驾驶,但是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实也是因为非本人的原因导致,同时自己也不需要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那么一般来说就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准驾不符的情况是否算无证驾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定义无证驾驶,顾名思义,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在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合的情况下属于无证驾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证驾驶”如何界定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就“无证驾驶”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所使用的法律概念是:“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法制办就“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法律概念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做如下解释:所谓“未取得驾驶资格”,是指: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准驾车型是指申领驾驶证人员经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部门在其驾驶证上签注,准予其驾驶机动车的类型。驾驶人需要驾驶某种类型的机动车,必须取得相应的准驾车型资格,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等同于无驾驶资格。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5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驾驶证过期,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朋友认为驾驶证是证明公民具有驾驶资格的证件,不能把驾驶证与驾驶资格两者概念混同起来,驾驶证过期并不等同驾驶资格被取消,驾驶证是形式要件,而驾驶资格是实质要件。 【案例】 4月21日,张某建驾车与吴某莲所骑的助力车(后搭坐辛某芳)相撞,造成吴某莲、辛某芳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认定,张某建 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车辆所有人为张某建,在太平洋保险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发生事故时,张某建所持驾照证的有效期至10月份止。吴某莲、辛某芳要求张某建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65,368元。保险公司以张某建的驾驶证已过有效期、属无证驾驶为由,拒绝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建所持驾照已经过期,到底属不属于无证驾驶呢? 一种意见认为,属无证驾驶。证件具有时效性,时效过期则证件失去证明力,失去证明力的证件可按无证处理,故可对持有超过有效期限驾驶证的驾驶行为认定为无证驾驶。 另一种意见认为驾驶证是证明公民具有驾驶资格的证件,不能把驾驶证与驾驶资格两者概念混同起来,驾驶证过期并不等同驾驶资格被取消,驾驶证是形式要件,而驾驶资格是实质要件。 按照最新修正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可理解为,前条为倡导性要求,后条为制裁性措施,分别从两个不同角度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规范管理。 结合本案分析,张某建所持驾照证的有效期至10月份止,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其驾驶证最早被注销期限不早于10月1日,而事故发生在4月21日,可见发生事故时其驾驶资格并未被注销,仍应视为有证驾驶,而非无证驾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证驾驶属于危险驾驶罪吗
无证驾驶不属于危险驾驶罪。无证驾驶只是普通的违法行为,一般给予罚款和记分的处罚。危险驾驶罪是犯罪行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等情形,才涉嫌危险驾驶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A2驾驶证降级后属于无证驾驶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驾驶证降级后只能驾驶降级后的准驾车型,不能驾驶降级前的准驾车型,否则属于驾驶与驾准驶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将被扣12,并视同为无证驾驶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无证驾驶属于危险驾驶罪吗
不属于危险驾驶罪。无证驾驶不属于犯罪行为,只属于违法行为。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犯罪,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般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如醉酒驾驶的车辆就会涉嫌危险驾驶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驾驶员无证驾驶属于犯罪吗
无证驾驶不属于犯罪,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驶员处200~2000元不等的罚款,可以并处15天以下拘留。下文将详细介绍无证驾驶属于犯罪吗这个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准驾车型不符,无交通事故,驾驶证吊销吗
[律师回复] 上了强制保险 不能随意免责
  通讯员钱骏 记者田红
  本报讯 通讯员钱骏 记者田红报道 因为出事时开了一辆非驾驶证上标明的准驾车型,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近日,嘉善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必须在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残废赔偿金5万元及抢救费8000元。
  2007年11月28日傍晚,刘某开了一辆与自己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变型拖拉机,途经嘉善县西塘镇时与对向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拖拉机在某保险公司投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此后,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其后,受害人家属诉至嘉善,要求某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死亡赔偿金5万元及抢救费8000元。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刘某虽依法取得了驾驶资格,但实际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最终嘉善于4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请。
  审理后认为,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是为保护因被保险人的致害行为而受损的第三人的利益而设置的,因此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免责事由时,保险人不得用以对抗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损害赔偿范围、项目、标准以及免责事项等,仅在合同缔结方间具有法律效力,并不能用于对抗受害者一方。本案中刘某取得了驾驶证,虽与实际驾驶的车型不符,但显然不同于《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免责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形,保险公司仍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违章 > 准驾不符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