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夫妻不能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通常指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特定时期内妇女、儿童以及军人的权益,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需注意,若符合法定情形,即使存在上述限制,仍可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二、夫妻在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
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是如果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双方不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一说。
四是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总之,法律出于保护妇女、胎儿、军人等特殊群体权益的考虑,对特定情形下的离婚进行了限制。
三、夫妻何种状况下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在以下几种状况下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未达成离婚合意。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若有任何一方不同意,便无法办理。
其次,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无法独立表达真实意愿,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再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另外,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后,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
当我们了解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时,会发现法律的这些规定充满了人文关怀。在女方特定的孕期、产后及终止妊娠后的时期,男方提出离婚受限,这是对女性生育及产后恢复阶段的保护。而对于现役军人配偶,保护军人的婚姻稳定也体现了对他们特殊职业的尊重。那么,如果一方执意要在这些受限情况下离婚,该如何合法推进呢?比如,怎样证明符合“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呢?又或者,若军人存在重大过错,该如何收集证据呢?如果您对这些后续问题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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