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伙时能否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
合伙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在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便内部约定某一合伙人不承担责任,该约定也仅对合伙人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外部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全体合伙人承担责任,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合伙人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在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若约定的不担责人是有限合伙人,符合法律规定;若为普通合伙人,则上述内部约定外部效力规则同样适用。所以,这种约定在内部有一定效力,但不能完全免除合伙人对外部的责任。
二、合伙时约定一人不担责是否有效
这种约定通常部分无效。
从法律角度看,合伙关系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基本原则。虽合伙人之间可通过内部约定来分配责任承担比例,但该约定仅在合伙人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
若债权人不知此内部约定,仍有权要求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后,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可依据内部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所以,约定一人不担责不能完全免除其对外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只是在合伙人内部按约定分担责任时有一定依据。总之,此类约定需谨慎考量,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避免潜在法律风险。
三、合伙约定一人不担责有无法律效力
该约定可能部分有效,部分无效。从法律角度看,合伙事务中的对外责任通常是连带责任,合伙人不能通过内部约定免除对善意第三人的责任,此约定对外部债权人无效。但在合伙人内部,若该约定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在合伙人之间可能产生效力,即按照约定分担内部责任。比如在清偿合伙债务后,承担了超出内部约定份额的合伙人,可依此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不过,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合法债权的主张。总之,此约定在内部有一定拘束力,但不能免除合伙人对外部债务的法定连带责任。
当我们探讨合伙中约定不担责人的责任问题时,要清楚这种约定在内部有一定效力,却无法完全免除合伙人对外部的责任。就像普通合伙里,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合伙人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涉及到后续一系列的责任划分与权益保障问题。若你正处于合伙相关事务中,对这种约定的具体影响、责任承担细节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具体情况,为你全面解读合伙中关于约定不担责人的各类法律要点,帮你明晰自身权益与责任,妥善处理合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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