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里面,具体有一种犯罪方式就是恶意不还欠款。因此对于使用信用卡的人而言,若有透支的话一定要及时还款,否则就会被起诉。那究竟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呢?请一起在下面的内容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
我国《刑法》规定,持卡人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使用伪造信用卡等的持卡人,数额较大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律图网站小提示:
当持卡人透支超过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有权联合当地司法机关对持卡人进行刑事起诉。当持卡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即产生逾期记录,若持卡人有连续多次的逾期记录,且逾期时间超过90天即视为不良信用记录,将很难再银行办理房贷、车贷等其他信贷业务。
二、信用卡欠款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此时需要看是否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根据上文的规定,要是信用卡欠款达到10000元以上的话,那么此时就可以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其定罪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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