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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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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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民工是社会的重要主体,其用工关系一直为大家所疑问的,经过本文的介绍大家也都明白了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吗。农民工有的是短期工有的的固定的长期工,有长期固定工作的就可以和工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是一两个月的短期的,企业也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因此对于农民工的用工关系,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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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外出务工的农民朋友被称作是农民工,现如今,社会中农民工是不可或缺的劳动主体,但是大家对于农民工的用工关系还是不是很清楚,农民工的劳动关系?这也是很多人的疑问所在,多数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而劳动关系确认也很难,下面小编将介绍一下农民工的用工关系。

一、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吗

劳动关系,系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区别在于:

1、 主体范围不同。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企业、事业单位或是私人企业的用人单位。

2、紧密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受其管理和约束,要求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雇佣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关系,一方不受另一方约束(这里的约束非指合同约束,实为工作约束),工作安排上有较大的空间,不具备隶属性。

3、待遇以及劳动报酬支付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依据我国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法定的权利。其劳动报酬支付是由法律规定,并具有规律性,通常是按月、足额并以现金的方式发放。而在雇佣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仅享有报酬请求权等极少的权利保障,对于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只能依据双方先前的约定才能享有。其劳动报酬支付一般是按次结清,就是在工作完成之后,由雇佣方一次性支付给受雇佣方报酬,也可以由双方约定发放报酬的时间、方式等,并不受到劳动法法规强制性规定

4、劳动人员是否连续稳定地从事工作。一般而言,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具有长期、持、稳定性。而雇佣关系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项工作为目的,并不是在用人单位连续、稳定地工作,所以,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

5、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系列劳动法律进行解决,而因雇佣劳务关系发生纠纷,则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条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进行调整。

二、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劳动关系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存在着许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如一些从事建筑、采矿等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私下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

2、部分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加班不给或少给加班工资。多数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一些私营企业,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有的高达18个小时,超时工作现象严重。二是拖欠甚至拒绝给付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非法使用童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收取抵押金,强迫劳动等行为。

3、社会保障权利缺失。目前大部分用人单位还没有为农民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险,农民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没有保证

农民工是社会的重要主体,其用工关系一直为大家所疑问的,经过本文的介绍大家也都明白了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吗。农民工有的是短期工有的的固定的长期工,有长期固定工作的就可以和工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是一两个月的短期的,企业也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因此对于农民工的用工关系,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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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爸妈是普通农民 住在农村 在2009年 我妈在独自通到我家暂时不住房子的道上种地 隔壁邻居以公共道路为借口 在我们家不在场时偷着把我家种的庄稼苗给拔了 我爸去到老房子 看到庄稼被毁很气愤 把我们和他们家的界墻推倒了一个口 邻居以推倒界墻为借口 把我爸告了 要求给他砌墙 其实我们心里明白 他们是想办法欺负我家 因为自从我们搬到新家 隔壁邻居委托很多人想买我家房子 我家一直没答应卖给他 他家怀恨在心 总是想办法想霸占我家地方 这样他可以翻新房子 扩大地方 在他家起诉之后判决书是要求我爸把我们我们之间界墻恢复原状 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就在今年7月23日我爸去农村信用社取粮食补贴 发现里面钱被当地法院划走700元后 我们要求拿出证据 发现还有一份判决书 2009年的 到现在8年 我们一直没看到 上面和和第一份判决日期一样 内容不一样 这份明显不和理 要求我赔偿他家1200元 如果早看到这份判决书 我家早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爸妈是普通农民 住在农村 在2009年 我妈在独自通到我家暂时不住房子的道上种地 隔壁邻居以公共道路为借口 在我们家不在场时偷着把我家种的庄稼苗给拔了 我爸去到老房子 看到庄稼被毁很气愤 把我们和他们家的界墻推倒了一个口 邻居以推倒界墻为借口 把我爸告了 要求给他砌墙 其实我们心里明白 他们是想办法欺负我家 因为自从我们搬到新家 隔壁邻居委托很多人想买我家房子 我家一直没答应卖给他 他家怀恨在心 总是想办法想霸占我家地方 这样他可以翻新房子 扩大地方 在他家起诉之后判决书是就翻案了 请问两份判决书可以是同一天下来吗 内容不一样 第二份没给我们家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能帮助我的父母 我想起诉 不知道怎么办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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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年底年关了,很多农民工还没有合理讨薪的法律意识,为了加强农民工法律意识,请介绍一下普及如何合法讨薪
[律师回复] 我来回答你加强农民工法律意识,普及如何合法讨薪的问题简单介绍如下

一、讨薪过程中可以使用的证据种类
农民工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必须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有三类证据可成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关键证据。(以下证据材料属于常见证据的例举,若有其他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的亦可)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1)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给农民工的欠条;

(3)具备包工头或工长签名的欠条;

(4)单位工资单、工资表、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单据或记录等(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工作证、服务证、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8)印有劳动者名字的考勤记录、考勤本(最好有单位公章或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9)和用人单位领导关于工作情况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

(1)证人证言:工友、用人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的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证言;

(2)工作期间给第三方提供服务后,第三方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3)职业中介机构印有双方名字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

(1)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医疗诊断证明;

(2)向劳动保障部门寄出的举报材料等邮局回执。

二、收集证据中的注意事项

(一)平时工作生活中应培养证据意识

1、妥善保管自己的相关证据材料
平时在工作和生活中,工友们应当就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明自身劳动关系和薪资水平以及用人单位和雇主未支付薪金的相关证据,将相关的文件妥善保管好,这样万一遇到工资拖欠的时候,就能作为证据材料派上用上。包括之前提到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工资册等等。

2、平时的工作中,工资单、工资条、劳动合同等文件和单据要单位或雇主盖章、签字
用人单位和雇主的材料一定要及时索取用人单位或雇主的签字、盖章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方式,以防结算薪水时,雇主或单位不认账。

(二)追讨薪金时收集证据的注意事项

1、欠条、工资欠发记录要索取原件
在讨薪案件中,工友们在找包工头或者用人单位要工资的时候,包工头和用人单位有时会敷衍地写欠条,出现不写真实姓名和真实单位名称的情况,或者只给工友们复印件、复写件,导致在庭审时证据效力低,不利于工友顺利维权。
工友们请注意,拿到欠条的时候一定要核对盖章和签名,要拿到原件。而盖章和签名要和雇主身份证上的真实姓名和用人单位在工商注册的真实公司名相符合,才能够在起诉时作为关键的证据使用。如果迫不得已只能由复印件或者复写件的时候,则一定要要求雇主和用人单位在复印件或者复写件上签名或盖章。

2、可以找有正式关系的工友或者仍在工地工作的工友作为证人提供证言

(1)要找信任的工友,以防被企业方收买在关键时刻倒戈;

(2)因为工友的流动性很强,尽量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实在无法出庭的情况下,让工友将证言下来并签字按手印,作为书面证言呈上法庭。

3、适当地录音、录像获取视听资料证据

(1)录音、录像设备
选取合适的录音、录像设备,比如选择方便导出录音录像文件的手机,否则在截取证据资料的时候可能遭遇困难。且工友在拍摄或录音的时候要注意自身安全,以免遭受伤害。

(2)录音、录像质量
录音:我们在处理工友们递交的录音文件的时候发现常出现声音太小、背景音嘈杂等问题。在此提醒工友们注意录音时将录音设备音量调整到最大,尽量选取安静的地方录制,这样能获得清晰的录音文件。
录像:与录音一样,在此提醒工友们注意录像时将录像设备音量调整到最大,尽量选取安静的地方录制;除此之外,录像时要注意不要随意晃动设备,否则成像会比较模糊。

(3)录音、录像的内容
在录音录像时,要注意对话的有效性。就是要把证明的要素和内容都体现在录音录像资料里面。举个例子:“张三从2013年1月到2014年12月在某工地干活,包工头李四或用人单位A公司共欠张三23456元整薪水未支付。”这样确切的时间和地点的要素都要在录音录像的内容中体现才能有效果。

(4)合法地录音录像
这是工友们容易忽略的一点,许多工友认为只要包工头或者雇主承认了自己就能拿到钱。于是采取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让对方在录音录像中说明,一定要注意,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不仅不能正当地拿到欠薪,反而可能让自己先进了大牢。
工友们可以隐蔽地录音录像但绝不能采用非法手段进行非法录制。

(三)必要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在遇到欠薪难取时,工友们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服务,请专业律师帮助梳理和收集证据,并运用法律手段制裁逃薪雇主。也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遇到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像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且笔录和调解记录还能作为证据提交。

三、其他关于证据的常见问题

(一)只认识包工头,不知道用人单位是谁该怎么办?
查看工地有无施工方或建筑公司的相关标识,或者去建委查询该工程的具体承包情况。如果无法确定承包关系,可选择将两个以上关联的公司一同作为被告。

(二)与包工头口头约定,没劳动合同、没工资单怎么办?
实际上这个是建筑用工乱象中最常见的情况,工程被层层分包,最基层的包工头找几个农民工就开始为工程服务。而包工头和农民工之间往往是通过亲友介绍,仅仅口头上给了工作和工资的承诺,极不规范。
基于这种情况,工友们要注意:
第一,要准确算出自己被拖欠工资的时间段。通过各种以上所述收集各种证据来证明。第二是明确自己的工资标准。这一点上,可以通过欠款总量的平均数得出大概数额,或者记下自己的工作量,与工程总量进行比较获得。通常大型工程中,总工程量为一个固定得数额的时候,抛除材料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可计算出农民工工资多少。

四、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时要注意的证据问题

1、开庭必须准备齐全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交证据原件。为了顺畅立案和庭审,工友们要注意将身份证件准备齐全,并保存好证据材料,在庭上提交原件。

2、工友们要注意一定不要超过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要求的举证期限,过期将丧失自身的权利。但的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法官或仲裁员申请延期。

3、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凭自己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工友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但请注意申请保全的时间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一定要重视证据材料的收集和保存,以便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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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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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0个月=51020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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