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外籍人员入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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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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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0条规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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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国去其他各国间的文化、科技、经济的交流,国家是允许企业聘用外国人就业的,但是为了能够对这些外国人和相关的企业进行更好的管理,所以国家对于外国人在工作入职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那么企业聘用外籍人员入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就招聘外国人就业及应当承担的违法责任,主要包括:

1、首先,外国人在我国就业必须证件齐全。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1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8条也指出: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2、其次,外国人在我国就业必须满足法定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6条、第7条分别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3项规定的人员除外(即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3、再次,用人单位应当为外国人就业办理合法手续。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5条也指出:“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有关信息。”

而该法第43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4、最后,用人单位非法聘用外国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0条规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说已经非常的常见了,但是对于这些外国人来说,他们所在的国家与我国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是有一定的差别的,所以为了能够更好的管理这些外国人,国家出台了相关的外籍人员入职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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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因此,聘用外国人应申请就业许可,如未办理即就业则属违法。
其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因此,外国人员工都应当持职业签证入境,如没有职业签证则属违法。
最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
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民营企业聘用外籍员工,需要什么条件,合同如何签
[律师回复] 和外籍员工签订合同,如果是百德国和韩国会涉及到社会保险。 如果是其他国家人员则不涉度及社会保险。 对于外籍员工的工资、加班问工资、加班时间的计算、奖金福利制度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答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也要约定。 对于是否约专定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要约定。 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发生争属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手续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因此,聘用外国人应申请就业许可,如未办理即就业则属违法。 其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因此,外国人员工都应当持职业签证入境,如没有职业签证则属违法。 最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 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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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营业外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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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境外聘请外籍人士工资薪酬涉及哪些税
[律师回复] 1、《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规定,税法 第一条第一款、 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五条规定,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该外国人在境外为贵公司提供劳务或受雇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该外国人不需在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按如下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协定个人劳务条款执行解释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0〕609号)规定,根据税收协定关于个人劳务的定义规定,所谓“个人劳务”是指以的个人身份从事科学、文学、艺术、教育或教学活动以及医师、律师、工程师、建筑师、牙医师和会计师等专业性劳务人员,没有固定的雇主,可以多方面提供服务。因此,对在缔约国对方应聘来华从事劳务的人员提出要求对其适用税收协定个人劳务条款规定的,须向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证明: 一、职业证件,包括登记注册证件和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或者由其为居民的缔约国税务当局在出具居民证明中注明其现时从事专业性劳务的职业: 二、提供其与有关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表明其与该公司的关系是劳务服务关系,不是雇主与雇员关系。审核合同时,应着重以下几点: (一)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假期工资、海外津贴等方面不享受公司雇员待遇。 (二)其从事劳务服务所取得的劳务报酬,是按相对的小时、周、月或一次性计算支付。 (三)其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有限的,并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 (四)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所相应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个人负担。 对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或在劳务合同中未载明有关事项或难于区别,仍应视其所从事的劳务为非个人劳务。 2、若外国人提供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外国人不需缴纳流转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即不属于贵公司雇员,其为贵公司提供研发活动应缴纳增值税。贵公司应代扣代缴其增值税及附加。依据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7)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第十条规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第十七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财税〔2021〕37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规定,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一)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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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聘请外籍外国人境外工作薪金涉及税收问题
[律师回复] 1、《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规定,税法 第一条第一款、 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五条规定,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该外国人在境外为贵公司提供劳务或受雇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该外国人不需在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按如下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协定个人劳务条款执行解释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0〕609号)规定,根据税收协定关于个人劳务的定义规定,所谓“个人劳务”是指以的个人身份从事科学、文学、艺术、教育或教学活动以及医师、律师、工程师、建筑师、牙医师和会计师等专业性劳务人员,没有固定的雇主,可以多方面提供服务。因此,对在缔约国对方应聘来华从事劳务的人员提出要求对其适用税收协定个人劳务条款规定的,须向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证明: 一、职业证件,包括登记注册证件和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或者由其为居民的缔约国税务当局在出具居民证明中注明其现时从事专业性劳务的职业: 二、提供其与有关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表明其与该公司的关系是劳务服务关系,不是雇主与雇员关系。审核合同时,应着重以下几点: (一)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假期工资、海外津贴等方面不享受公司雇员待遇。 (二)其从事劳务服务所取得的劳务报酬,是按相对的小时、周、月或一次性计算支付。 (三)其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有限的,并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 (四)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所相应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个人负担。 对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或在劳务合同中未载明有关事项或难于区别,仍应视其所从事的劳务为非个人劳务。 2、若外国人提供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外国人不需缴纳流转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即不属于贵公司雇员,其为贵公司提供研发活动应缴纳增值税。贵公司应代扣代缴其增值税及附加。依据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7)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第十条规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第十七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财税〔2021〕37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规定,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一)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公司聘用外籍员工,合同需要签吗?
[律师回复] 和外籍员工签订合同,如果是百德国和韩国会涉及到社会保险。 如果是其他国家人员则不涉度及社会保险。 对于外籍员工的工资、加班问工资、加班时间的计算、奖金福利制度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答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也要约定。 对于是否约专定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要约定。 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发生争属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手续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因此,聘用外国人应申请就业许可,如未办理即就业则属违法。 其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因此,外国人员工都应当持职业签证入境,如没有职业签证则属违法。 最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 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我们公司最近要和外国公司合作,并且要书写合同,所以想知道外籍员工劳动合同内容怎么书写?
[律师回复] 外籍员工应当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许可证》,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实体上要求

1、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3、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4、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二、程序上要求

1、申请就业许可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外国人履历证明;
  
(二)聘用意向书;
  
(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工作。发证机关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规定的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

2、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3、就业证办理:
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劳动行政部门对就业证实行年检。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1年,应在期满前30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为被聘用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

4、居留证办理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5、劳动合同期满后的处理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

6、已在国内就业的外国人工作情况的变动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
  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
  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除了以上的特别要求外,和外国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均适用我国的劳动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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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外籍员工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房屋赠与费用主要包括:1、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2、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3、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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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公司聘用外籍员工,需要办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和外籍员工签订合同,如果是百德国和韩国会涉及到社会保险。 如果是其他国家人员则不涉度及社会保险。 对于外籍员工的工资、加班问工资、加班时间的计算、奖金福利制度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答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也要约定。 对于是否约专定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要约定。 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发生争属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手续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因此,聘用外国人应申请就业许可,如未办理即就业则属违法。 其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因此,外国人员工都应当持职业签证入境,如没有职业签证则属违法。 最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 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最近刚上任一个人事职位,毕竟是刚接触,现在公司招了一个外籍人,需要签合同,我不明白所以想知道外籍员工聘用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外籍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甲方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 岗位工作,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 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
  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条 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乙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工作制度,工作期间如果乙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甲方有权提出解聘;乙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15工作日后仍不能继续工作,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
  第八条 乙方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其他事项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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