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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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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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主体应合法。2、对土地进行评估,签订联营协议。3、用地必须经过批准。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用地,必须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将土地入股、合营。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因为进城务工导致土地闲置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样也可以得到一笔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不是谁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下面请看小编的总结。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1、主体应合法。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合营者,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的使用者不得将其农用地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乡镇、村企业,可以依法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入股、合营。

2、对土地进行评估,签订联营协议。联营的双方或多方应当就联营的条件、期限、经营管理权限、利润分成、财产处置、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签订书面联营协议,以明确各自在联营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3、用地必须经过批准。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用地,必须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将土地入股、合营。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是什么?

1、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2、交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3、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注意事项是什么?

1、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所有权不能变,承包权不能变,土地的使用方向不能变。

2、根据土地的级差,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流转承包价格,全额归农户所有。

3、具体操作上规范有序,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对土地流转面积涉及多数农户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以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流转双方签订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和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涉及承包土地田块变动的,及时办理承包权证变更手续。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就是农民在享受承包权的前提下,转让土地使用权。要想土地使用权流转合理合法,要满足主体合法、用地经过批准等条件,这也是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按照规定,流转只能在本集体范围内进行,农民不得将土地转给城里人或者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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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流转土地使用权是30年的时间,计算的期限应当是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除此之外,根据我们国家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明确的规定,耕地的土地承包期是30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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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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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共为____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20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 月____日止。
三、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式:每亩每年租金为_________,合同期内承包金一年一结,以每年的___月____日为限,付款时间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权,同时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合同到期后需复耕。
五、甲方必须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产中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挠。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村组内的水渠、道路、用电等公共设施。 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
六、流转土地在国家或集体使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地下矿产、石油归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
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九、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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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怎么流转?
农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 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这里一共规定了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六种流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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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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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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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 (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集体土地权证丢失后补办需要哪些手续 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2、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3、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 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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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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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
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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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让流程
1、提出申请。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2、审核、登记。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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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使用权证如何办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一、土地权利申请人  需提交资料:  
(1)权属来源证明  
(2)单位设立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3)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出让合同、出让金等规费缴讫证明、土地部门出具的勘测定界图、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红线图、变更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需要提交原土地证书)  
二、地籍调查  经受理人初审权属来源证明合法后,通知测绘队伍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指导本宗地及邻宗地单位法人代表进行指界、签章。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队伍绘制符合地籍调查规程要求带有坐标的宗地图。  
三、权属审核  对宗地图及地籍调查结果、权属来源进行审核。对权属来源合法、出让金等规费缴讫、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的,在宗地图上加盖审核合格印章后,五个工作日内打印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依次由地籍科长、分管局长、局长进行审查、审核、审批签字。  
四、注册、注销登记  经审查、审核合格后进行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  
五、颁发证书  权利人持地籍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财务科交款后,由办公室加盖分局公章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领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证书(须在原土地证书变更记事栏加注他项权利类型及期限)。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  办理流程及手续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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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电子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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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共为____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20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 月____日止。
三、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式:每亩每年租金为_________,合同期内承包金一年一结,以每年的___月____日为限,付款时间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权,同时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合同到期后需复耕。
五、甲方必须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产中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挠。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村组内的水渠、道路、用电等公共设施。 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
六、流转土地在国家或集体使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地下矿产、石油归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
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九、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年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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