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人们在找工作的时候,有的单位要求其提供计生证明,来证明其婚姻情况。计划生育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开具,上面记载了申请人的婚姻状态,往往用于上户口、配偶随迁上面。那么上海计生证明应该怎么办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小编简单了解下吧。
一、上海计生证明应该怎么办理?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街道初审;
3、报区县人口计生委;
4、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核,出具证明。
二、办理上海计生证明所需材料是什么?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计生证明的期限是多久?
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外地人口办理计生证明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暂住人口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 须出示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婚育证明。对未出示婚育证明的, 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注明情况, 并及时通知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2、暂住人口来本市务工、经商、生活的, 须凭婚育证明, 向暂住地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 领取《上海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后, 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接收其从业或居住的单位、个人方可办理务工、经商或房屋租赁手续。
3、暂住人口在暂住地生育子女的, 须持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生育证明, 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异地暂住的, 须在外出前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由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婚育证明。
综上所述,上海市民办理计生证明的时候,要携带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等资料到街道办提出申请,街道办完成初审后,会交给计生委复核,经复核情况属实的,会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话,当天就可以办好,对于资料不齐的,等补齐资料后,十天左右也可以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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