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个月工伤待遇如何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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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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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入职一个月工伤待遇如何赔偿?

我们都知道,员工因公受伤后是可以得到单位的适额赔偿的。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员工在入职不到一个月即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属于工伤呢?如属于工伤,入职一个月工伤待遇如何赔偿?现在就和律图小编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入职不满一个月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如果用工单位有营业执照的话,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入职不足一月发生工伤,工伤待遇如何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以职工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对于职工入职不足一个月甚至入职几天即发生工伤的,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时如何确定工伤职工本人工资,实践中如存在如下几种处理方法:

1、按照劳动者全勤工资计算;

2、参照本单位同种岗位职工工资计算;

3、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计算。

三、法院如何判定工作未满一个月的工伤赔偿

工伤职工工作时间不足一月,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工资一般按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1、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四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难以安排工作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三)工伤复发时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发生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不足1个月的以用人单位职工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八条职工工作不满一年发生工伤的,在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时,有缴费工资或者月工资的,可以按照缴费工资或者实际工作月份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无缴费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照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本人工资指缴费工资。

该职工可以按照与用人单位签的合同而得到补偿,对在劳动合同没有提到此项补偿的规定时,则按照劳动市场工资的指导价计算。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各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职工应根据本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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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因工伤残的待遇职工因执行工作任务或其他公务而负伤时,所需的一切医疗费用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支付;住院治疗、疗养的,由所在工作单位补助一部分伙食费用。停止工作治疗、疗养期间,照发原标准工资。医疗终结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分配轻便工作后工资减少的,发给残废补助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退休。职工因生产环境而患职业病的,或因此而致残废的,同样享受因工(公)负伤或因工(公)残废待遇。职工非因工伤残待遇职工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之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时,因意外事故而负伤,或者在工作时间之内因本人责任事故而负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支付。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按照停止工作休养时间长短和本人连续工龄(工作年限)的长短,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伤假工资,具体标准与病假待遇相同。医疗终结后,可以工作的,应该继续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退休,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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