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属间过失致人死亡存在免予起诉的可能。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几种不起诉情形。
一是法定不起诉,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应不起诉。亲属间过失致人死亡若情节极轻,符合上述条件,可法定不起诉。
二是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亲属间因矛盾纠纷等引发的过失致人死亡,若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方谅解,检察院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有可能酌定不起诉。
三是证据不足不起诉,若证据不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不起诉。
二、亲属间过失致人重伤是否能免予起诉
亲属间过失致人重伤存在免予起诉的可能。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若亲属间因日常琐事等偶然因素导致过失致人重伤,事后加害方积极赔偿,获得被害方谅解,且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亲情关系、社会危害性等因素。若认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为是犯罪,或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检察院就可能作出免予起诉决定。但如果过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导致被害人残疾等,通常难以免予起诉。
三、亲属间过失致人重伤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亲属间过失致人重伤不起诉分以下情况:
一是法定不起诉。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亲属间案件,若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获被害人谅解,达成和解协议,检察院可根据情节不起诉。
三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探讨亲属间过失致人死亡可否免予起诉时,我们还需要考虑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即使可能免予起诉,民事赔偿方面可能依然无法免除,亲属需对受害者家属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用于补偿损失及抚慰精神。另外,免予起诉的决定要综合多方面证据与情节判断,公安机关的调查、法院的最终认定等程序都至关重要。如果您还有关于亲属间过失致人死亡在司法程序、赔偿标准等方面的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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