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抵押的房产证对应的房产能做保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也就是说,即便房产已抵押,法院仍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对其进行保全。不过,在执行阶段,抵押权人就该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剩余部分价款才可用于清偿申请保全人等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所以,申请对抵押房产保全时,要考虑到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情况,确保自身债权能最大程度实现。
二、已抵押房产证做财产保全是否合法
已抵押房产证做财产保全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依对方当事人申请,可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已抵押的房产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的实施。财产保全目的是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得到执行,抵押只是使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不影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仍能就该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三、被抵押房产做财产保全的程序合法吗
被抵押房产做财产保全程序通常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已抵押的财产并不影响其被采取保全措施。财产保全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得以执行。
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诉前需提供担保且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诉讼中法院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会裁定保全。
不过,财产保全并不改变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在执行时,抵押债权优先于保全申请人债权受偿。若因错误保全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申请人应赔偿。
当探讨抵押的房产证能否做保全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即使房产证已抵押做了保全,在执行阶段,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依然存在,这意味着保全并不影响抵押权人按顺序获得债务清偿。另外,若对抵押房产进行保全后,后续涉及房产的处置,在满足抵押权人权益后,剩余价值才会用于其他债权的清偿。如果您对抵押房产证做保全后的执行顺序、剩余价值分配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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