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权责任追诉期即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侵权责任追诉超期还能维权吗
侵权责任追诉超期一般指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即便超期仍可维权,能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受理,因为诉讼时效需由对方提出抗辩,法院不得主动适用。
若对方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会正常审理判决。若对方以超诉讼时效为由抗辩,法院查证属实后,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不过,若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且超期后,若侵权人自愿履行,权利人仍有权受领,之后侵权人不得以超时效为由要求返还。
三、侵权责任超期追诉法律是否仍支持维权
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超期追诉指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若侵权人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会正常审理案件,权利人仍可能胜诉获赔;若侵权人提出时效抗辩,且法院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形,权利人会丧失胜诉权,法院可能驳回其诉讼请求。
不过,若侵权人自愿履行,履行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反悔,法院不予支持。
在探讨侵权责任追诉期是多少年时,我们不能只局限于这个时间规定。实际上,追诉期的起算点也至关重要,一般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实践中判断“知道或应当知道”并非易事。另外,在追诉期内可能会出现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就会导致追诉期重新计算。如果您对侵权责任追诉期的起算、中断、中止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或者在侵权纠纷中遇到难题,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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