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就是陈晓伟。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专业的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自2004年起,他开始踏入法律行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其中从2009年起正式开始执业。
陈晓伟律师目前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并且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截止至今,他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都是刑事类型案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
陈晓伟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他曾多次登上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还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并且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接下来为大家介绍一起陈晓伟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例。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一是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放贷收息非法收受59.5万元,二是指控通过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一是指控违规为亲属开发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使243.9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长期未征回,二是指控接受另一公司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使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针对受贿罪,他进行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双方关系、借款需求、资金安全、来源、利率合理性五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而非受贿。还提出即使法院认定受贿,在数额计算上也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角度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存在巨大弹性,且现有证据无法排除被告人“上当受骗”或款项包含其他经济往来的合理怀疑,同时论证了请托人无需向被告人行贿的客观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进行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大量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催缴配套费是规划建设局或许X的法定职责,动摇了“滥用职权”的基础;强调开发区的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长期形成的工作惯例,将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的责任完全归咎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是可追回的债权,在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被告人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在受贿罪中,将放贷收息的受贿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陈晓伟律师的辩护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为整体量刑的减轻奠定了基础,他的专业辩护也影响了法官心证,虽未被完全采纳,但为法庭量刑时综合考虑、酌情从轻提供了依据,全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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