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2024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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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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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原件)、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原件)。5、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办理2024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中国人口的不断增多,国家对于土地的规划和管理越来越严格了,但是人们无论是建房还是因其他原因都需要占用土地,并且还要得到都相应部门的审批才能使用,甚至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本文主要论述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所需材料。

一、划拨土地初始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定义: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以下国有建设用地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划拨)手续

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原件)、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原件);

5、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原件);

6、地籍调查表(原件)、宗地图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1980西安坐标系)(原件),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该资料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调查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四邻指界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他人指界的还需提供委托书);

8、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复印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应提交的资料

(1)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划拨批文(复印件一份,加盖用地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核原件)

(2)县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原件一份,用地股办理)

(3)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A4纸写,加盖用地单位公章,原件一份,参照样本格式)

(4)土地登记申请书(办文窗口领取,背面签法人名字并加盖公章,原件一份,参照样本格式填写)

(5)地籍调查表(办文窗口领取,第2页背面本宗地指界人签法人名字、加盖公章;邻宗地指界人签隔壁宗地使用权人名字,如是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宗地所在村小组及村委会盖章、签字,参照样本格式填写)

(6)地上附着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用地单位公章,核原件)

(7)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办文窗口领取,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份)

(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正反面,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核原件)

我们能够清楚的知道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能够帮助我们顺利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了解并掌握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能帮助我们知法懂法,不轻易去触碰国家的相关法律,为我们的生活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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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1
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1
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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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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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是规范土地流转的基础。
第三条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其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四权统一的权利。
第四条在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情况下,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五条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承包期。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和扣缴,也不得以服务为由提取管理费。
第七条拓展二三产业,让分离土地的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这是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维护其土地承包权益,获取土地流转收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第九条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提高现代农业的集约化水平,促使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运用减少农民的办法来富裕农民。
第二章土地流转原则
第十条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土地流转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对象和流转形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或者阻碍流转,其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
第十一条坚持规模效益原则。鼓励承包方联合与合作,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加大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规模效益。第十二条坚持平等协商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其流转形式、价格、期限由双方协商议定。第十三条坚持共同受益原则。承包方流转土地可获取流转费和从事非农收入,而接转方可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农业收入。第十四条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接转土地经营者,不能损害生产和生态环境,不能搞掠夺式经营,要加强土地投入和养护,培育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三章土地流转服务第十五条乡镇政府成立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统筹辖区内土地流转工作,为加快土地流转提供组织保障。第十六条乡镇政府结合区县二三产业发展布局和城市化进程,科学编制出本乡镇《土地流转规划》,将民间无序流转变成有计划、有组织的流转。第十七条乡镇政府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业务,面向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律图网、流转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合同变更仲裁等项服务,不断优化土地流转的外部环境。第十八条乡镇政府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将辖区内各村土地流转信息及外来求租土地信息一并输入信息库,通过电子显示屏发布,为流转双方对接创造条件。第十九条村建土地流转服务站。发包方需安排专人员,负责本村农户土地流转的信息收集,并以书面形式向本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上报,为农民流转土地铺路搭桥。第二十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行使指导、协调、管理、监督等职能,协助农户做好土地流转的相关工作。第二十一条区县经管部门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专栏,负责发布本区县所辖乡镇土地流转信息,为加快土地流转搭建信息平台。第二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或中介组织,应当向区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管)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指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供流转中介服务。
第四章土地流转程序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将土地出租用途、面积、价格、期限应当向村民公示,并委托村民代表入户征求意见。第二十四条发包方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土地出租方案,提交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形成会议《决议》。第二十五条发包方向外出租土地,须向乡镇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并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经审核批准,再组织实施。第二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须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其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向发包方和乡镇经管部门各备案一份。第二十七条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可到乡镇经管部门进行鉴证,也可到区县司法部门进行公证。第二十八条发包方向外出租土地,经乡镇政府批准后,并以书面形式向乡镇经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将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方案等情况及时张榜公布,让村民了解土地流转的全过程,增强办事透明度。
第五章土地流转手序第三十条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转让。第三十一条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当事人应及时办理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的,应当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说清理由。第三十二条村内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第三十三条承包方将承包地采取转包、出租、股份合作形式流转的,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三十四条村内承包方间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土地的,接转方在流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再流转给本村农户,但应当取得原承包方同意。第三十五条本村以外的接转方,若进行二次流转,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在乡镇经管部门备案。第三十六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事先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第三十七条村内承包方间开展土地流转的,发包方应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台帐》,记载土地流转内容及其变更情况。
第六章土地流转管理第三十八条区县、乡镇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管)部门是土地流转主管单位,履行土地流转职能,对土地流转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土地流转健康运行。第三十九条乡镇经管部门要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及时办理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变更、解除、重订及合同签证,建立流转合同档案。第四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使用区县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包括:1双方当事人姓名;2流转面积;3流转期限和起止时间;4流转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6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7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8违约责任。第四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在本社区内流转,也可打破地域、行业和城乡界限,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转。第四十二条允许工商企业租赁农民承包地,采取公司加农户和订单农业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向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第四十三条承包方将承包土地自愿流转给发包方经营,或由发包方向外出租,流转期限应当一致,以便接转方经营管理。第四十四条承包方采取转包或出租方式流转承包土地,期限不足一年的,可不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第四十五条承包方自愿把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在流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得重新向发包方申请要地。第四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包括转包费、转让费、租金和入股分红等,流转费按照一年一收,实施股份合作的可采取1—2次分配,不得在流转期限内将流转费提前一次性收齐。第四十七条发包方同外来企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应约定租金分阶段递增幅度,以便在土地增值的情况下,确保农户持续增收。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向农业龙头企业或涉农工商企业出租土地,所签订合同应约定优先吸纳本村劳动力在该企业就业。第四十九条发包方对土地流转后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掠夺性经营,造成生产下降或弃耕荒芜的,应终止其流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第五十条农业科研院所到农村建立种苗繁育、示范推广基地及发展设施农业等,应与相关农业示范园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和设施,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第五十一条乡镇政府对所辖村向外出租土地时,应考察了解承租方是否具有经营能力,严把土地流转审核关,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第五十二条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对接转方随意改变土地性质,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七章土地流转方式第五十三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流转,其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五十四条专业大户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合理收取流转费,而接转土地的大户不断扩大耕作面积,实现规模经营。第五十五条村集体统一经营。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统一经营,年终所创收益按土地权益分配到承包方。第五十六条合作社专业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其统一组织生产资料购进、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承包方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年终按交易量实现利润返还,并按土地股份分红。第五十七条企业自主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而后由发包方统一租赁给农业龙头企业,由其自主经营,发包方收取租金,全额返还到相关承包方。第五十八条村企联合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发包方以土地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年终将股权收益按股兑现到承包方。第五十九条民企合作经营。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参与股份合作企业经营,除享受按股分红外,还可在企业打工,获取工资性收入。
第八章土地流转纠纷处理第六十条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方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纠纷,依照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第六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小组,对土地流转发生的各类纠纷进行排查,随时做好调解工作。第六十二条乡镇经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承包、流转纠纷的调解机构,负责辖区内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第六十三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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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赠与后办理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土地赠与后办理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有些地区还要求贤对房产进行评估、子女、父母,却最不容易得到保障,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如果办理赠予的话,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证明材料,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如果房产的产权证或是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满5年的话,还是办理房产过户更划算。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交纳1.5%的契税(非普通住宅为3%),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房产的产权证或是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5年的话,就会涉及到5,当然最划算。
(三)办理公证,赠予的费用包括:3%的契税、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各地不相同,很多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即使做了遗嘱公证,产权人在去世前还是可以随时变更继承人一、亲属间的赠与房产过户流程,但过户手续只能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可办理。遗嘱继承也是如此:亲属间房产过户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变更房屋权属。根据《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评估的收费从0。事实上赠予未必比房产买卖过户更省钱.3%到1%不等。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5%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了,持赠予公证书就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与合同等材料;
(2)身份证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所以这种方式最便宜,不征契税。不征契税、无偿赠与的房产过户流程
农村土地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土地转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转让过户手续如何完成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一、转让方须报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让合同 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4、土地评估报告 5、图件资料 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 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须报材料 1、项目批复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 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 三、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 1、土地转让申请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四、如改变土地用途,由受让方重新评估,补交差额部分的出让金,契税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确立,想请问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应该如何进行,需要哪些相关材料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即国家以行政调拨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特定的土地使用对象;没
有使用期限限制;只能按规定用途由自己使用,禁止转让、出租、抵押,确有需要的,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转化为出让土地。目前,划拨土地仅限于国家机关、军事、公共利益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详见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要求,或者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划拨土地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划拨土地,政府仅对地上建筑物给予适当补偿。
(2)国有土地租赁。指国家除以出让方式以外取得的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它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
与国有土地使用作出让区别:
1、所谓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国家把自己的土地所有权有偿让度给别人,这需要到当地的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要重新核发土地使用证明,并要一次付清转让费用。
2、而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承租人的行为。其特点是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转移,并多次按期结算租金,但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变更土地使用征手续,国家承认的土地使用单位仍然是土地出租者,租赁期满后,土地使用权归还出租者。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和其他合法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以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划拔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否则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划拔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事先征得土地主管部门的同意,若改变用途须同时先征得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在补签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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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子女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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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继承公证、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C、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若继承人未成年: A、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一); B: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D、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法定房产继承费用免契税;3。注、《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房屋所有权证书,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遗嘱继承要缴纳契税;4;4;2。房屋继承程序,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屋继承过户费用主要有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缴纳,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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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开?要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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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归集体的,城镇的土地使用权是归国家的,农村的土地由村民协议自行分配,所以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归农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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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你好,我家搬家的时候把农村出租的土地合同弄丢了咨询一下农村土地合同怎么补办?都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有关农村土地合同怎么补办,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遗失,可以申请复印即可。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有两类:一是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二是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至少有三份,发包方(村组织)、承包方和乡镇合同鉴证方(乡镇经管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的一份合同遗失了,不用急,可以申请复印留存的发包方或鉴证方的合同书。若是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则更不用担心。因为,应该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户与村组织签订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后,村组织会将合同资料上报到乡镇经管部门。乡镇经管部门据此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并上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审核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比《农村土地承包书》更能证明具有某宗土地承包经营权。 
若是其他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遗失,建议你复印外,还要申请办理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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