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司法鉴定二审能否申请?

最新修订 | 2024-07-09
浏览10w+
陈东歌律师
陈东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162人
专家导读 对一审结果和司法鉴定不服的,是可以提出上诉,进行二审。而且二审开始之前,还是可以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一方面是为之前的结果进行一个鉴别,另一方面是为了获得一个更加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ArticleTitle}

司法鉴定就是在诉讼活动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的鉴定,一般司法鉴定的结果就是为案件审理增加可靠的证据,案件一审以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还是可以提出上诉,然后进行二审。二审期间如果对之前的司法鉴定结果不服的话,还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想要知道,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下,不服司法鉴定二审能否申请?

一、二审司法鉴定能否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是,《证据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却没有作出规定。

根据《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不服该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属于前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后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二、二审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三、对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鉴定申请的处理原则

处理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的鉴定申请,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保护当事人申请鉴定的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的鉴定申请,不能动辄予以驳回,应当认真审查,只要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理由正当,且待证事实对案件的正确处理将会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在案件终审判决之前应当予以充分的重视和考虑。

2、对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鉴定申请进行限制性把握。提出鉴定申请是当事人举证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在诉讼程序不同阶段的举证时限内提出,因此对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鉴定申请应当进行限制性把握。

3、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的鉴定申请理由成立、应当进行鉴定的,是在二审程序中直接进行鉴定,还是将案件发回重审由一审程序进行鉴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二审法院决定。

可以知道,对一审结果和司法鉴定不服的,是可以提出上诉,进行二审。而且二审开始之前,还是可以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一方面是为之前的结果进行一个鉴别,另一方面是为了获得一个更加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服司法鉴定二审能否申请?
一键咨询
  • 162****0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3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2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0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1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44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3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二审不服如何申请申诉?
若当事人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的话,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一审不服二审上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将案件移送二审(一个月左右)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
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刑诉解释》)规定:上诉人通过
第一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规定: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虽然《刑事诉讼法》对原审移送案卷、证据提出了三天以内的期限要求,但实际上由于一审工作流程、人力调配、上下级协调等原因导致一审在收到上诉状后基本不可能在三日以内将案卷移送二审。在实际情况中,一审往往是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一个月左右才将案卷整理完毕,移送二审。
第二审审查立案并移送业务审判庭(十五日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即予裁定驳回申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或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原审做出判决、裁定后,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请求。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29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二审重审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2条的规定)。(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3条的规定)(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5条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人民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0条第2款的规定)(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1条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限制,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对二审判决未服,二审发回重审,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2条的规定)。(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3条的规定)(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5条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人民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0条第2款的规定)(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1条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限制,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二审还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二审能否申请司法鉴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二审还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二审能否申请司法鉴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对二审重审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2条的规定)。(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3条的规定)(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5条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人民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0条第2款的规定)(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1条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限制,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29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二审一审不服怎么上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将案件移送二审(一个月左右)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 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刑诉解释》)规定:上诉人通过 第一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规定: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虽然《刑事诉讼法》对原审移送案卷、证据提出了三天以内的期限要求,但实际上由于一审工作流程、人力调配、上下级协调等原因导致一审在收到上诉状后基本不可能在三日以内将案卷移送二审。在实际情况中,一审往往是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一个月左右才将案卷整理完毕,移送二审。 第二审审查立案并移送业务审判庭(十五日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即予裁定驳回申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或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原审做出判决、裁定后,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请求。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司法鉴定二审申请该如何做?
对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鉴定申请,除了审查申请鉴定的问题是否符合准予鉴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应从二审程序的角度进行限制性把握。1、从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诉权方面限制把握。2、从一审法院适用举证不能规则与履行释明职责的结合方面限制把握。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二审法院判决后,二审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应当再审、裁定的情形,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 (一)有新的证据,缺席判决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未参加诉讼的;205、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认为有错误的。希望上面的法律规定能对你有所帮助;(十二)原判决、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四)原判决。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第一百八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管辖错误的,询问有关事项;(十一)未经传票传唤、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也可以提审,但不停止判决,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上级人民经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条件的; (二)原判决;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人民未调查收集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最高院《民诉法》意见,足以推翻原判决,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人民应当再审; (十)违反法律规定、裁定的,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原判决;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三)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枉法裁判行为的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29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二审法院判决一审胜诉了,二审不服,可以申请二审吗
[律师回复] 不行,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就是终身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你如果不服二审判决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199、200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二审不服申请再审费用是多少?
二审不服申请再审是不需要交纳有关诉讼费用的,法律上对于二审后申请再审的认定,是对二审判决的再审,所以在已经交纳了二审诉讼费用的基础上,是不需要再次交纳诉讼费用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二审判决不服申请再审收费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申请再审的案件,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不需要交受理费。这一规定适用于很多对二审判决不服申请再审的情况。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二审后不服,法院不服,怎样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应当再审、裁定的情形,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 (一)有新的证据,缺席判决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未参加诉讼的;205、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认为有错误的。希望上面的法律规定能对你有所帮助;(十二)原判决、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四)原判决。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第一百八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管辖错误的,询问有关事项;(十一)未经传票传唤、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也可以提审,但不停止判决,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上级人民经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条件的; (二)原判决;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人民未调查收集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最高院《民诉法》意见,足以推翻原判决,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人民应当再审; (十)违反法律规定、裁定的,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原判决;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三)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枉法裁判行为的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29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一审判决不服二审上诉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权限内,可以上诉。上诉状格式:    一、首部   标题,写明文书名称“民事上诉状”或“上诉状”。    二、正文   1、当事人   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填写时应当注意:    (1)首先列写上诉人,然后列写被上诉人。并根据案情需要,列写他与上诉人之间的关系。被上诉人不止一个的,依次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列完被上诉人之后,如有第三人的,即列写第三人。    (2)民事上诉案件,在当事人称谓上,应标明他们在原审的诉讼地位。如“上诉人(原审被告)”或“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3)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起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字号)业主”。    (4)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依次写明案由、原审人民名称、原判决或裁定时间、文书的字号以及裁判文书名称,作上诉的表示等内容。这一段,只要把上述几个内容表述清楚,文字通顺就可以了,不一定千篇一律,一字不讹。但是,必须具有法律文书的语言特点。这一段可表述为:“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年月日所作的(年度)字第号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特向你院提起上诉。现将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分述如下:”或者是:“上诉人因 一案,对人民所作的(年度)字第号的一审民事判决,表示不服,现提起上诉。上诉请求理由如下:”   3.上诉请求   依次写明三项内容:   (1)十分简要地综合叙述一下案情全貌,使看诉状的人知道本案是怎么一回事;接着全文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即结论)的内容。   (2)对原审裁判主文是全部不服,还是对哪一部分不服?   (3)说明具体的请求目的,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全部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还是要求对原审裁判作部分变更。 请求目的,更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想达到什么目的,就一针见血地提出来,不能含糊其辞地说:“请求上级俯予照顾,适当变更原判”、“请求上级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或者是“请求上级给我做主”等类的空话。同时,要把请求目的全部写出来,有几条就写几条,不要疏漏。当然,如果属于考虑不周,在上诉审审理过程中再提出补充或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允许的。   4.上诉理由   民事上诉状,在论证理由上,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说话,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民事状则完全是论述对方当事人的无理之处。这就是上诉状和状在写法上的根本区别之点,我们必须切实加以掌握。如果上诉时,再将原审的状或答辩状拿来,改头换面,照抄照摘,这不仅仅是不符合上诉状制作方法,更重要的是立论指向不明,文不对题,使上诉请求变成没有基础的东西,往往不能被上级人民所采纳针对原审裁判,论证不服的理由,不外乎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对原审认定事实错误的论证。着重提出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是全部错误,还是部分错误;说明客观事实真相究竟如何。上诉状中提出的与原审认定的事实相对抗的客观事实真相,必须举出确凿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实。人民处理案件,首先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只要能够把原审认定的事实全部或部分推翻了,不言而喻,必然会导致其处理决定的全部或部分改变。   (2)对原审确定性质不当的论证。这要具体指出其定性不当之处。民事案件同样存在着定性问题,也就是确定案由问题。例如同母异父兄弟,哥哥要求弟弟归还他父亲祖遗的房屋,而弟弟却说对该项房屋享有继承权,要求分割继承,这就牵涉定性问题。如果定性不准,则处理上必然不当。   (3)对原判适用实体法不当的论证。这就是指原判引用有关的实体法条文,或者是与案情事实不相适应;或者是在引用有关法律条文上存在着片面性。只引用了一部分有关条款,忽视了另一部分的有关条款;或者是曲解了法律条款等等,以致造成处理不当的。要举出有关法律条款,加以具体地分析论证。    三、尾部   1.写明致送机关的名称,可分三行写为:“此致人民转报中级(或高级)人民”;也可直接写为:“此致中级(或高级)人民。”   2.正文右下方由上诉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制作本文的日期(年月日)。   3.附项写明: 本上诉状副本 份; 物证 (名称) 件; 书证 (名称) 件; 证人证言 (姓名) 住址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司法鉴定 > 不服司法鉴定二审能否申请?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