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案件中,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拘留需符合法定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若被执行人有以下行为,法院可予以拘留:一是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二是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三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四是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等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五是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六是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拘留期限一般不超十五日。
二、执行案件中可进行司法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在执行案件中,可进行司法拘留的情形主要如下:其一,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法院责令其报告财产状况,被执行人却拒不配合,或提供虚假财产信息,即以这种方式规避执行。其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已被清点并责令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这严重阻碍了司法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三,有义务协助执行的单位拒不协助,比如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划拨存款。其四,对执行人员、协助执行义务人、证人等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司法拘留需经院长批准,拘留期限不超十五日。
三、执行案件司法拘留适用条件及范围是啥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规定,执行案件中司法拘留适用条件及范围如下:
适用条件方面,需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主观故意,且实施了妨碍执行的行为。
适用范围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等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或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或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等。
当我们了解执行案件拘留的条件是啥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执行案件中被拘留后,被拘留人如果对拘留决定不服,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另外,若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执行案件拘留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程序,若你对执行案件拘留的复议流程、提前解除拘留的具体操作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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