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背景
魏潭良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拥有执业证号1410xxxxxxxxx2884,服务地区为河南郑州,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双子塔南塔55楼。她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尤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她还担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以及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二、典型案例详情
河南省XX市人民法院审理的(20XX)豫01XX刑初XXX号案件,是一起XX足浴店老板及员工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的案件。被告人冯XX是XX足浴客户经理,由魏潭良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罪名是协助组织卖淫罪。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是3年,但魏潭良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案件,积极为被告人辩护。最终,法院判决冯XX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在检察院建议3年的情况下,成功将刑期降至1年8个月,减少了16个月,辩护效果十分显著。
三、同案量刑对比
在这起案件中,组织者(主犯)的量刑较重。老板刘X被判处11年,罚金600万;经理郭XX被判处9年,罚金20万;经理杨X被判处8年,罚金10万。协助组织者(从犯)中,财务吴XX因涉毁灭证据被判处3年6个月,夜班经理李XX因涉毁灭证据被判处3年,客户经理王XX被判处2年,陈XX、赵XX、彭XX等被判处1年6个月。此外,犯窝藏罪的李X、孙XX被判处2年。与同案其他被告人相比,冯XX在魏潭良律师的辩护下,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四、案件关键认定与结果
法院审计认定足浴店卖淫人员提成收入超过XXX元,因具体分成比例无法查明,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认定全案组织卖淫犯罪数额为提成收入的两倍以上。最终判决主犯刘X等人的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扣押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处理。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魏潭良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她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其客户群体涵盖了众多涉及刑事犯罪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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