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现人身损害是否该承担责任
出现人身损害是否承担责任需具体判断。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行为人无过错,通常不担责,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比如,在打架事件中,打人者存在故意或过失,造成对方人身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还有一些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情形,如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
另外,若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行为人可不担责或减轻责任。所以,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是否担责。
二、人身损害中连带责任如何判定
人身损害中连带责任判定需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共同”强调主观上有意思联络,如共同策划伤害他人。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教唆者、帮助者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若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原则上由教唆者、帮助者担责,但监护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判定时需结合具体案情,考量行为与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各行为人过错程度等因素。
三、人身损害连带责任下赔偿份额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连带责任下赔偿份额的确定,首先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若连带责任人之间有约定,则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责任。
若没有约定,依据《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责任大小一般综合各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原因力等因素判断。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比如甲乙共同致丙人身损害,法院根据甲乙过错及行为原因力,认定甲承担70%、乙承担30%的赔偿责任,若甲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可就超出的70%向乙追偿。
当探讨出现人身损害是否该承担责任时,除了明确责任承担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费用。另外,如果涉及多人对人身损害有责任,责任的划分比例也是关键问题。在实际生活中,这些细节可能会让很多人感到迷茫。倘若你在遇到人身损害事件后,对责任承担、赔偿范围以及责任划分比例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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