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班费的追讨时效一般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中止。比如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以,通常情况下加班费追讨一年,但在特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报酬争议等情形下不受此限。需根据具体劳动关系状态及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况综合判断。
二、加班费追讨年限还有其他规定吗
一般情况下,加班费追讨受仲裁时效限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区会综合考虑工资支付记录保存年限等因素。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等情况,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所以部分法院可能支持劳动者追讨两年内的加班费。
三、加班费追讨在证据方面有啥法律要求吗
追讨加班费,证据需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要求。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对加班事实的存在举证。
可提供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能直接证明出勤与加班时长;工资条,若上面有加班费相关明细,是有力证据;工作记录,如加班时的邮件、工作成果文件,可证明加班工作内容;同事证言,能从旁佐证加班事实。
若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证据,而单位不提供,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当探讨加班费只能追讨一年的吗这个问题时,除了追讨期限,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了解。比如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通常要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实际工资构成来判定。另外,在追讨加班费时,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像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等都能作为有力证据。若劳动者未能及时获取加班费,可能会面临权益受损的情况。要是你对加班费追讨期限、计算基数或者证据收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继续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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