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三大不起诉如何判定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
酌定不起诉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判定时主要看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能否排除合理怀疑。若证据存在疑问,无法达到证明犯罪的程度,就可能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二、三大不起诉适用法律标准怎样界定
三大不起诉指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是法律规定必须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依《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赋予检察院一定自由裁量权。
证据不足不起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案件,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强调证据的充分性和关联性。
三、三大不起诉适用法律标准界定有何争议
三大不起诉指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等规定,争议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界定,实践中对“显著轻微”和“危害不大”理解有差异。
酌定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存在争议。“犯罪情节轻微”缺乏明确量化标准,不同司法人员判断有别。
证据不足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争议在于证据的证明标准。“证据不足”的判断主观性强,不同案件、人员对证据充分程度认识不一。
在了解三大不起诉如何判定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不起诉之后是否会留下案底,一般来说,法定不起诉通常不会留下刑事案底,但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可能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认定。另外,被不起诉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该如何救济,被不起诉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若你对三大不起诉判定的具体适用情形、后续影响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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