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条中的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需依具体情形判定。
一般保证中,若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先由债务人偿债,不足部分才由保证人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判断标准主要看保证合同约定。若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则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若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依法律规定推定为一般保证。所以,关键在于借条中对保证方式有无清晰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规则确定担保人是否担连带责任。
二、借条中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条件
借条中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明确约定。依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中若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是约定不明确或无约定。若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已修改,现在此种情况应按照一般保证处理,所以若想让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需明确约定。三是债务到期未履行。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依约履行债务,这是连带责任保证启动的时间条件。
三、借条担保人免除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借条担保人免除连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无约定则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债务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探讨借条中的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若担保人承担了连带责任,在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是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另外,如果借条中对担保范围没有明确约定,那么担保人的担保范围通常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倘若你在借条担保方面,对担保范围界定、追偿流程等有疑问,或者对“借条中的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