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破坏家庭,若指的是第三者介入导致婚姻关系受损,在我国,单纯的第三者插足不是法定的可诉情形,但涉及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可提起刑事自诉或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赔偿。
若起诉重婚,需提供能证明对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周围邻居认为他们是夫妻的证人证言、双方以夫妻名义签署的文件、婚纱照等。
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损害赔偿,要提供对方与第三者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证据,像租房合同、共同居住的监控视频、相关聊天记录等。
此外,出轨的照片、视频、悔过书、开房记录等也可作为辅助证据,增强证明力。证据需合法取得,否则可能不被法院采信。
起诉“破坏家庭”需明确诉求及法律关系。若以侵害配偶权等起诉第三者,在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下,单纯“破坏家庭”并非法定侵权事由,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若以重婚罪起诉,需证明对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事实。证据不足时,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无法证明主张事实,法院难以认定被告构成重婚罪,大概率会败诉。
若起诉离婚并要求过错赔偿,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离婚诉求可能被支持,但过错赔偿诉求会因证据不充分而不获法院支持。
三、起诉破坏家庭,无关键证据就一定会败诉吗
不一定。在起诉破坏家庭相关案件中,虽无关键证据不一定必然败诉。若因第三者介入导致配偶与他人同居等情况起诉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无关键证据证明同居事实,法院难以支持赔偿诉求,但仍可能判决离婚。若以名誉权等受侵害起诉第三者,无关键证据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也难获法院支持。不过,证据包括多种形式,即便无关键直接证据,若能提供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也可能被法院采信。所以,无关键证据不绝对导致败诉,需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综合判断。
当我们探讨要起诉破坏家庭需提供什么证据时,除了直接证明破坏家庭行为的证据,还会衍生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证据的合法性问题,非法获取的证据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可能会影响整个诉讼结果。另外,证据的关联性也很关键,所提供的证据要与破坏家庭这一事实紧密相连。若证据不足或不恰当,可能会导致诉讼失败。如果你在收集证据过程中遇到难题,或是对起诉流程、证据要求还有疑问,别让这些问题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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