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没有三期鉴定的情况下,误工期的确定有多种方式。
首先,可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等材料中,若有关于休息时间的医嘱,可作为误工期的参考。比如建议全休一个月,这一个月可视为误工期。
其次,参照相关标准来确定。例如《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该规范对各类人身损害情形下的误工期给出了大致范围,法官会结合实际案情在该范围内合理确定误工期。
若双方对误工期存在争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结合日常生活经验法则等进行判断。若受害人能提供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的证据,如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也有助于法院准确认定误工期。
二、无三期鉴定,误工期确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无三期鉴定时,误工期确定可参考如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此外,若有国家发布的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也可作为参考依据,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断误工期是否合理。同时,法院会结合受害人实际治疗情况、工作性质、行业通行标准等综合考量。如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实际误工时长,也会被法院考虑,以保障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的误工损失能合理获赔。
三、无三期鉴定,护理期和营养期确定有啥法律依据
在无三期鉴定情况下,护理期和营养期的确定有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因残疾不能恢复,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20年。
对于营养期,该解释指出,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实践中,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资料里关于加强营养的医嘱是重要参考。若医嘱有明确护理和营养时长建议,法院一般会作为认定依据。此外,法官也会结合受害人实际受伤状况、恢复情况等自由裁量合理的护理期和营养期。
没有三期鉴定时,误工期该怎么确定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除了常见的确定方式外,若后续因误工期确定问题产生了赔偿纠纷,该如何处理也是值得关注的。当因误工期确定引发赔偿争议时,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若还是无法解决,当事人还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是你对没有三期鉴定时误工期的确定,或者误工期赔偿纠纷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我们有专业人员为你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