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如何分配
购买的保险离婚时的分配需分情况处理。
若为婚前购买且已交清保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
若为消费型保险,保险期内已消费完毕,无现金价值,通常不涉及分割。
若为储蓄型保险,如终身寿险、年金险等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可协商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退保,分割退回的现金价值;二是一方继续持有保单,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金额通常为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
若受益人为子女,保险金归子女所有,夫妻双方无权分割。但在确定补偿金额等事项时,需考虑保险合同具体条款、保费缴纳情况等因素。
二、购买的保险在离婚诉讼中分割有啥依据
保险在离婚诉讼中分割,关键看保险类型和出资情况。
对于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寿险,若离婚时已缴纳一定保费,通常其现金价值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分割时,可协商由一方继续持有保单,给予另一方相应现金补偿;若双方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用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且受益人是出资方,保险利益归该方,不参与分割。但婚内产生的增值部分,若无特别约定,可能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若为消费型保险,如短期意外险、医疗险,因保费低且无现金价值,一般不涉及分割。
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与分割原则等规定。若需处理,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让法院依法判决。
三、离婚诉讼中保险受益权归属判定有啥依据
离婚诉讼中保险受益权归属应依保险合同与相关法律判定。若为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根据《保险法》,保险金归指定受益人,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如夫妻一方为子女投保并指定子女为受益人,保险金归子女。
若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按《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分配,可能涉及夫妻另一方。
用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投保,离婚时若保单属个人财产性质,如具有人身属性的重疾险,保单权益归被保险人;若属投资性质,如分红险,另一方可能获相应补偿。
当我们探讨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如何分配的问题,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保险是在婚姻期间为子女购买的,离婚时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若是以子女为被保险人且已完成缴费,这份保险通常会被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外,若保险在离婚时还未缴清保费,后续保费该由谁承担也是个关键问题。如果您对购买的保险离婚分配的更多细节,像特殊险种的分配方式、分配后的权益变更等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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