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撤销权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是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行为的撤销。当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二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行为的撤销。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债权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人的撤销权有无相应诉讼时效
债权人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而是适用除斥期间。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这意味着一旦该期间经过,债权人的撤销权实体权利本身消灭。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因法定事由发生中止、中断。所以,债权人若发现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损害自身债权的行为,需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及时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否会受限制
债权人的撤销权会受到限制。
其一,除斥期间限制。一般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其二,主观限制。若债务人的行为系有偿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为要件,即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
其三,范围限制。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其四,费用承担限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在探讨债权人的撤销权包括哪些时,除了已知的撤销权内容,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另外,行使撤销权的费用承担问题,通常由债务人负担,但如果第三人有过错,第三人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费用。若你对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流程、费用具体分担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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