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一位专业律师凭借关键证据和精准的法律策略,助力当事人达成诉求,这位律师便是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洪昊。
洪昊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拥有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目前持有执业证号1110xxxxxxxxx1740,主要服务于北京地区,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D座18层。
此次案件是原告贾X1与被告贾X2、贾X3的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李XX是原、被告之母,其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名下唯一一套经济适用房指定由原告贾X1一人继承。被告贾X2对遗嘱效力及是否存在其他遗产如存款、现金提出异议,并要求补偿,被告贾X3则表示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洪昊律师接受原告贾X1的委托后,代理其提起诉讼。在庭审中,洪昊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关键的公证遗嘱原件,以此证明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这一公证遗嘱成为了案件的核心证据。针对被告贾X2提出的遗嘱效力质疑及存在其他现金遗产的主张,洪昊律师依据“谁主张,谁举证”这一重要的法律原则,要求对方提供相应证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本案中,被告贾X2若要证明遗嘱无效或存在其他可供分割的现金遗产,就需要拿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然而,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同时,双方对已领取的丧葬费、抚恤金的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
最终,法院认为公证遗嘱合法有效,被继承人李XX名下的涉案房屋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应按照遗嘱内容由原告贾X1继承。对于被告贾X2主张的其他现金遗产,因其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关于丧葬费、抚恤金(合计74723元),扣除双方垫付的丧葬费后,剩余29473元,原、被告同意三人均分,法院予以确认。判决结果为涉案房屋由原告贾X1继承所有;原告贾X1向被告贾X2、贾X3各支付遗属待遇补偿款9825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贾X2的补偿要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在这起案件中,洪昊律师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熟悉运用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理念,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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