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服务背景
周耀东律师任职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3373。他服务的核心地区为西安,同时也覆盖咸阳。律所的具体联系地址在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周耀东律师拥有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的教育背景,本科则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他还具备多元化的从业经历,曾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并且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此外,他还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
业务能力overview
执业至今,周耀东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展现出了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民商事合同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其中,在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类型上尤为专精,这些案件类型占其民商事合同案件的约70%。同时,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包括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等)以及行政诉讼等细分类型的案件上,他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商事及执行领域,周耀东律师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该领域案件约30%,并且他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方式。
擅长业务领域
周律师的主要擅长业务领域较为广泛,集中在合同纠纷,包括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建设工程、劳务、服务、合伙等类型;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纠纷,如离婚、分家析产、抚养权等;商事纠纷,如票据追索、保险合同;侵权纠纷,有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以及公司治理、刑事辩护,其刑事辩护重点针对侵犯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及妨害社会管理类案件。他专注于个人争议解决与企业风险防控、高端商事争议解决,在服务期间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损失。从业以来,他独立办理案件180余件,案件办理结果及当事人反馈普遍较好。
重要社会职务
周耀东律师担任着多个重要的社会职务,包括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以及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这些职务不仅体现出社会各界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为他提供了更多参与社会法律事务、服务基层和保障公共安全的机会。
胜诉经典案例
在众多胜诉案例中,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具有典型性。此案件诉讼时效及结算存在极大争议,经过四次开庭,最终周律师为当事人赢得了胜诉裁决。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他通过诉前保全未缴纳诉讼费的策略,成功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使得当事人顺利收到款项。秦都法院租赁合同纠纷案,他代理作为公司法人及股东的被告。案件中公司设立前以个人名义对外负担债务且实际履行均以个人名义进行,但周律师提出公司承受权利义务的观点,经过多次调解、直播开庭,法院最终认可该观点,原告撤诉。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拒不认可部分房款,周律师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一二审均支持原告诉请。面对被告公司无预售许可且款项由第三方代收的复杂情况,他多次与公司沟通,为当事人全额拿到160多万的执行回款。四川松潘县法院离婚纠纷案,他代理原告,结婚登记时间久远且无结婚手续,两次前往四川省民政厅调取初始纸质婚姻档案无果后,他至辖区派出所调取户籍婚姻关系信息。由于被告长期家暴导致原告恐惧未到庭,他经多次协调,最终使双方调解离婚。除此之外,还有洋县法院涉外离婚案、雁塔曲江劳动争议派出庭劳动争议案等,在这些案件中周律师都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
具体案例剖析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A与B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在这起案件中,2020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期间,A以自己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36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套内建筑面积510平方米的商铺用于儿童乐园经营。合同对租金、付款方式及保证金等都有明确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2019年12月14日,A向B公司转账5000元,备注“商场儿童乐园意向金”;2019年12月27日和2020年1月24日,D分四笔向B公司支付合计10万元,备注“三楼游乐场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26日,A作为发起人及法定代表人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领取营业执照。2021年5月15日,B公司与C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调整租赁面积、确认欠付租金数额。2021年9月1日,C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D,同年10月,C公司单方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A将该文件通过微信发送给B公司工作人员。B公司以多次催告A无果,认为合同已无法履行且A欠付租金等理由,将A诉至法院,请求其支付租金24061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周耀东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案件的不同争议焦点,提出了专业的代理意见。对于争议焦点“被告主体”,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A主体不适格,应驳回B公司起诉。案件虽以A名义签订合同,但实际权利义务主体是C公司,从租金支付、函件往来等方面都能充分体现。对于争议焦点“欠付租金数额”,他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提出应扣减已支付的保证金5万元和设备折现款5万元,且B公司未履行房屋维修义务应相应减少租金。对于争议焦点“资金占用利息”,他认为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C公司拖欠租金并非有意为之,B公司主张的LPR四倍利息于法无据。最终,经庭审直播开庭以及庭后与法官及对方代理律师沟通,对方撤诉结案。周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诉讼策略,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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