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遇到工地劳动纠纷怎样处理
遇到工地劳动纠纷,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就争议问题直接沟通,达成和解协议,这是最便捷的方式。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也可申请调解。当事人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申请劳动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在受理后45日内作出。
若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地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有哪些流程
工地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流程如下:
1.申请: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书要载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
2.受理:仲裁委收到申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会通知申请人;不受理则说明理由。
3.答辩: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不提交不影响仲裁审理。
4.开庭:仲裁委提前5日将开庭日期、地点通知双方。当事人可申请延期开庭,是否准许由仲裁委决定。
5.裁决: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后先调解,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及时作出裁决,一般自受理仲裁申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经批准可延长15日。
三、工地劳动纠纷仲裁后不服裁决该如何处理
若对工地劳动纠纷仲裁裁决不服,处理方式分两种情况。
若为终局裁决,一般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不超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等,劳动者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起诉,但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仲裁委无管辖权等情形,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若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都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我们探讨遇到工地劳动纠纷怎样处理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需要关注。比如纠纷解决后,若涉及经济补偿,补偿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何确定,若施工方未按时支付,劳动者又该如何维权。另外,若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劳动者的工作权益受到进一步侵害,比如被恶意辞退等情况又该怎么应对。工地劳动纠纷处理起来往往较为复杂,若你对工地劳动纠纷处理的后续问题,或是对整个纠纷处理流程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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