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交通事故等案件中,负主要责任致他人死亡,存在不起诉的可能。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几种不起诉情形。法定不起诉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对于主责死人案件,如果存在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应法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即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若主责方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可能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另外,证据不足不起诉指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主责致人死亡不起诉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主责致人死亡涉及交通肇事罪等罪名,不起诉需满足的法律条件分不同情形:一是法定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存在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等。二是酌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可不判刑或免刑,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三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不起诉。此外积极赔偿、获谅解等情节也会影响不起诉决定。
三、主责致人死亡获不起诉,法律上还有啥条件
交通肇事主责致人死亡,获不起诉需符合法定条件。其一,法定不起诉:若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形,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二,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如行为人自首、立功,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并获谅解书等,法院会综合考量。其三,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探讨主责死人刑事责任能否不起诉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联的情况。比如即便不起诉,民事赔偿责任往往是无法免除的,死者家属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主责方进行经济赔偿,赔偿范围涵盖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另外,若存在一些特殊情节,像主责方事后积极救助、诚恳悔罪并获得死者家属谅解等,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对是否起诉及量刑产生影响。要是你对主责死人刑事责任不起诉的具体情形、民事赔偿的标准和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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